真妒忌。
  我是那种甘于认命的人,不认也不行,家长古板,没有幽默感,送女儿去念修女学校全女班,早上七点正便要起身,迟了要挨打。
  小学便吃苦,往往睡到半夜(那时缪斯大约还在玩),便自床上惊醒,大声问:“妈妈,妈妈,闹钟响了没有,我会不会迟到?”大人保证我还可以畅睡五小时,我才倒下床。
  可是每次往往太过放心,错过了时间,匆匆忙忙,赶得哭出来,半夜恶性循环,又跳起来问,又睡过头......受尽折磨,自幼觉得生命没有意义。
  缪斯那边是个不同的故事。
  小学毕业后,她继续念国际学校,连中文都放弃了,同学大部份是洋人,校规松懈,自由散漫,十点钟到课堂,不过旷一节课,不算什么,成日挂住搞派对,兜搭男同学,享受人生。
  我呢,仍在尼姑学校被迫做高材生,味同嚼蜡,为着不使父母失望,硬生生扮演一个自己不喜欢的角色,多么吃力,我的童年与青少年时期,过得并不愉快,一年只有看三场电影的余暇。
  当然,我是很久之后才认识缪斯的,不然更加痛不欲生,因为不明何故他人可以逍遥法外。
  同年的她与我接收命运安排,长大了。
  我们在加州的柏克莱相遇。
  那是大学一年。
  我照例痛不欲生的用功用功用功。
  一个星期六下午,伏案写家书,有人咯咯咯敲我宿舍门。
  我大声叫:“不,我没有茶,没有咖啡,没有牛奶,没有20元出借。”
  房门被推开,一张笑脸伸进来,“嗨。”
  哗,那精致五官,那把长达腰际的头发。
  我叹口气,“咖啡在书桌上。”
  “你是林志远是不是?”她咪咪笑。
  “是。”
  “你编派的电脑程序惊动了系主任是不是?”
  “你要什么?”
  “没什么,”她坐下来,“大家唐人,或许你可以帮我忙。”
  我忍不住问:“头发要怎样才可以留得那么长?”
  “哦,把做功课的时间拿三分一出来打理它。”
  “真的?那么功课呢?”
  “管他呢。”她眼睛勾人魂魄般眯一眯。
  “我知道你是谁。”我也想起来,“你是缪斯,早有人告诉过我。”
  她仍然笑,“我们两人都有名气,不容易呢,学校有万多名学生。”
  我又问:“腰身怎么可以维持那么细?”
  “把做功课的三分一时间用来运动。”
  “真的?那么功课呢?”
  她再次既嗲且腻的说:“管它呢。”
  “你不是来念书的吗?”我大惊失色。
  “我就是与你来商量这件事。”
  “什么?”
  “用你多余的时间,为我做家课。”
  “不行。”
  “每小时一百元。”
  “美金?”
  “是。”
  “不用偷不用抢?”
  “不用。”
  “行。”
  我很想赚点外快,学费几近天文数字,生活指数又高,唉,只要干得来,不犯法,无所谓。
  “你住这里?”
  “是。”
  “没有私人浴室?”
  “没有。”
  “何不搬到我公寓来,有的是空房间。”
  “租金?”
  “大家是好朋友,不用付房钱。”
  我走了运了,“那么我帮你做家务。”
  “不不不,有墨西哥人来做家务。”
  “无功不受禄呢。”
  “孔夫子那套不流行了,”她朝我眨眨眼,“少林寺功夫才吃香呢。”
  之后我发觉,缪斯没有在中午十二点之前起过床。
  那年直作得我眼发白,她,她玩得天昏地暗,你不能说她没下过功夫。
  住在同一间公寓,却很少见面,我六时起床,九时睡觉,她约三时回来,天朦亮才休息。我们相安无事,互以字条通讯息。
  她念英国文学,功课不是不多的,我用电脑帮忙,写完一篇又一篇,自己变了半个诗词专家。
  第一年的主考人是威廉斯,他见了缪斯双膝会发抖,不用担心。
  第二年换了罗拨逊,缪斯通过考试,但是人家离了婚。
  第三年换安得孙太太,大家都以为缪斯要转系,谁知到学期终结,她俩成了谊母女。
  毕业那一年,缪斯取得文凭,她同我说,“林,我应杀你灭口,你知道太多秘密”。
  但我们成功了。
  我头上已长出白发,她娇嫩如我第一日见她。
  我俩学成归家。
  我说:“缪斯,且看你那套,在社会行不行得通。”
  “你输梗了。”她笑。
  她居然照老例拉我与她同住。
  是这样的,我们太过了解对方,一旦反目为仇,后果堪虞,只得一直做朋友做下去。
  奇怪,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居然和平相处。
  我是全白,她是全黑。
  缪斯说:“很少有人不认为自己白雪雪。”
  “你怎么起身去上班?你全无早晨。”
  “但我有夜晚。”
  “有什么工作是晚上开始的?”
  “我住东方,到西方工作,刚刚日夜颠倒。”
  缪斯就是这种人。
  她找到工作,而且是不大用白天起床的工作。
  她在电影公司做总策划的助手。
  电影公司是少数重色重于一切的地方,缪斯站出来比他们旗下任何一颗明星更艳丽,更会得打扮,更会得玩更懂得应酬,他们如获至宝,重重地用她。
  她中午十二时上班,还戴太阳眼镜,因为眼睛肿,每夜仍然三四点钟才上床,工作不是不吃力,但娱乐即工作,工作即娱乐,照她自己话说,贴了钱到那圈子做一分子,也是值得的。
  你说她多幸运。
  她老板是个潇洒有内容的才子,我见过一次,真正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上头,风流朝上流,没话说。
  难怪缪斯说,她要做到六十岁。
  而我,在银行电脑部做小小主任,刻板,沉闷,劳累,受气,工作时间有时长至十小时,成日嘴巴唯唯诺诺,没一点真心意,毫无发挥余地,渐渐失望,继而伤心,唯一的逃避是看电视戏剧节目与睡觉,我想四十岁退休。
  缪斯在周末见我埋头苦睡,便拍拍我,“这样会胖的,没有成年人一天可以睡十二个小时。”
  “别吵我。”
  “起来,同你吃早餐。”
  “你怎么起来了,才七点。”
  “我还没有睡呢。”
  你听听。
  “我很倦,别理我。”
  “你脑部缺氧了。”她摇我。
  “唔,唔。”
  “介绍男孩子给你。”
  “不要不要,不要你那些浪子。”
  “什么浪子,你以为浪子会看中你?”
  “不中最好,喂,对了昨天的奖卷没有,也许中了,中了就不用上班。”
  “休息半年吧,日日挤地车吃三文治,活脱脱一个小白领,这疲倦是闷出来的。”
  我听了缪斯这知心话,鼻子发酸。
  “当年锋芒毕露的高材生到哪里去了,嗯?”
  “被生活谋杀了。”
  “别怨天尤人。”
  “我不同你,我没有才华在社会上扬名立威,你让我睡下去吧。”
  她硬把握拉起来,我踢叫,她力气大得很,我们俩滚在地上,一直挣扎至客厅。
  终于是我投降,她逼我穿上衣服出去散心。
  我只肯穿橡筋裤头的牛仔裤与大毛衣,但去到目的地,即时后悔了。
  即使是星期六清晨,美丽的圈中人还是毫不松懈,打扮合时,神采飞扬。更显得我独自憔悴。
  一桌桌的人过来打招呼,缪斯与他们聊天,调笑,应对,恰到好处,我反而心平气和,我,没有这种本事,活该做这种灰秃人工作,而缪斯,人与工一般宝光灿烂。
  索性大吃起来,就在这个时候,缪斯脸色突变,端坐收敛,并暗示我留意左方。
  我转过头去,左方坐着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很普通相貌,在鄙公司数一数,起码百多个。
  “谁?”我问。
  “我仰慕的人。”
  “不是开玩笑吧。”
  “绝不,一年多了,他对我爱理不理,等他开口约我等得脖子酸。”
  “人就是这点贱。”
  “别挖我痛处好不好?”
  “那种人稀疏平常。”
  “胡说。”
  “不象是贵行业的人。”
  “他是总公司派来的电脑工程师,为咱们装设一套设备,工毕就要回去。”
  “回去哪里?”
  缪斯垂头丧气,“老家。”
  物以罕为贵,浪子太多,傻子吃香。
  “你看他多有专业的尊严。”
  真要命。
  “唉呀,他朝我们这里看来了!”
  象是世界末日一样,缪斯魔疯了。
  “不得不,他走过来了。”她慌张起来。
  我抬起头来,与他四目相投,确是个端正的好男子,但一点异样触觉都没有,再看缪斯,她面色也变了,这人,也算是见过世面的,怎么搞的。
  那位男士开口,“缪斯,这位小姐是--”
  “我姓林,是缪斯的朋友。”爽快地自我介绍。
  缪斯目瞪口呆,一派死相,做得太过明显。
  男士收下我的卡片,把他的卡片给我,礼貌地退下。
  我还未知发生什么,缪斯眼红了。
  “你太不识相。”
  “什么?”
  “我先看到他。”
  “啊,你误会了。”
  “你为何把卡片给他?”
  “这是我惯性动作。”
  “真后悔把你带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