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钟点女工正在清理我的“住宅”。我靠在沙发中,点起一支香烟,慢慢的吸。
  星期天的下午,用来思念一个女人。没有更好的用途了。
  我们在一个派对里认识,她有几分酒意,很微笑地很温和地坐在沙发的一角,我们开始攀谈,提到张爱玲的小说。她说她更喜欢鲁迅的小说。她喜欢短篇小说。人生也短。
  然后我们溜到外面去散步,去小公园中,我们在石凳上坐了很久,情侣们拥抱着,我们却坐得规规矩矩,一路看星空,然后散步。
  她诧异地问:“看这些男男女女,何必在公众场所亲热?”
  我说:“很多人家里太挤迫,你知道,不能做这样的事。”
  她朝(目夹)(目夹)眼睛。“我一个人住。”她说。
  像她这样的女子,在香港不多呢。即使在外国,也不容易找到。女人太小器、太多疑、太猜忌、太缺乏安全感、太紧张、太自私、太依赖、太脆弱、太结党。女人最大的错误是不肯把性视为单纯的享乐──她跟你睡是因为她爱你,因为男人永远欠女人一大笔债。
  但是她说:“我们两个都很享受。”
  我把搁着的脚换一个姿势。
  妈妈会怎么想,尖叫起来吧,淌眼泪吧,呵,儿子竟留恋于人尽可夫的女人。然而与女人上床并不是做她的丈夫,上床只不过是双方愉快,做别人丈夫要付出感情与责任。中国人从来没有把这种关系搞清楚过。
  我奇怪她是否有父母,他们又住在哪里,他们又想些什么?
  我们如果演变成朋友……呵,多么大胆的设想。
  我在沙发上睡着了,女工的吸尘机“胡胡”作晌,变成我梦中的配乐。
  我一个人醒来,喝啤酒,看“神奇女侠新传”。我紧张,手心冒汗,每次看这种片集都是投入的,我有点傻,我喜欢神奇女侠,因为她美丽。
  我喝了半打啤酒,明天早上一定有宿酒味。
  大不了星期一到医院,整天用口罩,牙医总是要用口罩的。
  我躺在床上,伸手出去,碰不到她柔软的手臂。这手臂不是任何一个女人的手臂。
  我想念她。
  我有过女人,很多女人,没有一个值得我思念又想念。
  我知道一起床就该走。不该留在白色的小客厅里吃早餐。不该与她交谈。心灵上的交流稍迟定会成为烙痕,肉体的享乐则容易遗忘。
  我到医院,一早补好七只牙齿,拔掉十只。
  中午吃膳堂淡出鸟来的饭菜。午饭后我抽空跑到皇后花店。
  “有玫瑰?”
  “三块钱一朵。”
  “两打。”
  我把地址与钞票同时交出去。
  “马上送去。”
  下午拔掉六只牙,补三只,照四张X光片。
  中国人不喜欢看牙医。六个月检查一次?开玩笑。洞烂得比牙齿大也不来,除非痛得滚在地上。
  有一次我几乎爱上一个按时来看牙医的女孩子。但是她太年轻──虽然她的牙齿十全十美,她只有十二岁。
  下班。
  花该送到了吧。或者她不在家,花便搁在门口,等她回去已经枯谢,或者被邻居拣到,插在奇奇怪怪的花瓶里。
  我从来不送花,事情总得有个第一次──她收到花没有?
  一个冲动而没有经验的小子,她会想。或者每个周日她都与陌生男子早餐,在周一收一束花。
  我为什么在想像如此多事情?为什么我不能让她的影子由时间磨灭,对于一个这样萍水相逢的女子,只需要两天,或是三天。
  所以我在干什么?
  在马路上闲荡,有人在我肩上用力一拍。
  “嗨,医生,这么悠闲?”
  我抬头,在中环一天之内你会碰到三十个熟人,这是我的一个中学同学,后来念了香港大学的文科。
  “嗨,老友。”我说。
  “无聊?在香港一个年轻的医师不应无聊。”他笑。
  “牙医也能算医生?”我反问。
  “申请入英籍还得需要你帮忙呢。”他说。
  “要去喝一杯啤酒?”我问。
  “好,哪里?”
  “我知道一个地方!刘伶巴。”
  “这又不是冷门地方。”他笑着搭着我的膊头。“走吧。”
  【士隐便笑一声走吧(如闻如见),将道人肩上褡裢抢了过来。竟不回家,同了疯道人飘飘而去。】
  我随着同学快步走到刘伶巴。可惜喝完了酒我们也还是要走的,并不能老呆下去。
  同学问:“我去约两个女孩子出来好不好?”
  “随便。”我耸耸肩。
  “如果看得顺眼,可以接下去吃饭看电影。”
  而我喜欢刘伶巴,因为大酒店里的巴多数叫“金莲花”、“金龙”,再雅不过是“摩罗街”,而此地叫“刘伶”。当然你知道谁是刘伶。
  同学约的两个女孩了来到,中环的典型写字间女郎,化妆,尼龙纤维料子的衫裙,丝袜加露趾鞋,一只印有字母的皮包。当然我们约不到一流中环女郎,她们早已成为有钱有势公子哥儿的私人秘书。
  我向她们点点头。
  那几分含羞答答有很多俗气。
  或者我应该向其他的中上级王老五看齐,跑到电视台去找个小明星约会。……
  我觉得闷。
  小白客厅不住的闪现。
  我送的花,她收到没有?
  女郎甲说:“……诗韵的衣服并不那么好看……”
  女郎乙:“那只不过是因为你买不起──至少你那个时候买不起,所以你喜欢乔哀斯精品店,因为你现在可以到乔哀斯看看。当心你的工作,一丢掉恐怕你又会开始嫌乔哀斯不够型了。”
  她们不是像互相追咬的母狗的。
  我要回到那间小客厅去。那里有真正的宁静。
  同学拍拍我的肩,“说话呀。”
  我想了很久,我问:“为什么甲戌本的石头记中白字那么多?”
  女郎甲乙齐齐向我瞪眼。
  我站起来,“我去付账,”我对同学歉意地说:“我忽然地想起来,有病人在医院里等着我拔牙。”
  我逃出刘玲巴。
  在街上取了车子,飞驰向我要去的地方。
  我一定要见她,与她说话。
  在外面旁徨无依的世界里,我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她。
  我没有乘电梯,电梯太慢,乘客太多,我一口气奔上楼梯。我有大多的话要跟她说,太多的话。
  楼梯是回旋的,我奔得快,也转呀转了。
  是的,我知道我不该忽然认真起来。
  她不是“纯洁”的好女孩子。
  她距离白雪公主很远。
  她是很随便的一个人,随便把男人带回家上床。
  她的手臂柔软,昨夜我躺在她的身边,那张床只有三尺半,我们挤在一道,她整个人都柔软,而且她很沉默,不多说不必要的话。
  我喜欢她,这是为什么?这是为什么要按铃?我喜欢那小小白色的客厅,喜她的早餐,喜欢。
  如果她是随便带男人回家的女人,OK,我也好不了多少,我是随便跟女人回家的男人。
  我举起了右手,长长的按门铃,喘着气。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放弃,她一定在里面。
  她走来把门打开。
  “是我。”我说。
  她恬静的看着我,有点诧异,然后问:“你忘了钱包?”
  “不。”
  “你忘了什么?”
  “你的名字。”
  她笑。
  “我可以再进来吗?”我问。
  她仰仰头,长发震荡,一种篮黑的颜色。
  “我没有事,我也很寂寞。如果你不介意,我们可以聊聊天。”
  “你仔细考虑过?”她问:“很明显地我不是好女人。”
  “你收到我的花?”
  “收到。”
  “那么闭嘴,请我进来。”
  她又笑一笑。雪白牙齿。魅力女郎。像这样的女孩子,只要跑到外头兜个圈……而她是说她寂寞。
  我又回到她的屋子里面,恍若隔世,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
  无线电已经扭开,在播流行歌曲。
  ──“毫无安全感,作为恋人,我们失败了
  公主与白色武士
  只在童话中生活
  故事发生
  打头开始我们就如此读到
  但是现在在此是两颗破碎的心
  别让我们如此分手……”
  她什么也不说,窗口米色的窗帘微微拂动,我相信床铺已经整理好,作业已经过去。
  “请坐。”她说。
  白色沙发上有打开的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
  “要喝什么吗?”她问。
  她声音有点低沉沙哑,很富魅力,孩子气,自然。
  “有矿泉水?”我问。
  “有Perrier。”
  “太好了。”我说。
  “为什么回来?”她在矿泉水加冰。
  “我想回来。”
  她微笑,“为什么?”
  “与你说话很高兴,你很坦白,很有思想。”
  “我只认识你一天。”她坐下,伸出长长的腿。
  “我喜欢你。”
  她仰起头,“我的自信因你而恢复不少。你知道,在香港这种地方生活,简直像搏杀,艺术是不能做得太明显,最重要是自信。”她笑。
  “你在什么地方念的大学?”我问。
  “伦敦。伦敦大学。”她说。
  “自你的英国口音中听得出来。”我说。
  “你有女朋友?”
  “现在没有。”
  “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