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我猜猜,又一首你喜欢的歌?”
“嗯。这首歌曾经是我奉行不渝的爱情观。”
“曾经?”
“对。小时候会很理智地把想谈什么样的恋爱、什么情况、什么对象都假设好。听到这首歌的时候简直是‘惊为天人’,因为那正是我要的那种爱情,不拖泥带水,而且买卖不在仁义在—谈不了恋爱还是可以做朋友。”
“后来你的爱情观改变了?”
“交往过几个人之后,我发现了一件重大事实,”我边点头边说:“我是个‘我爱你’和‘再见’不能并存的人;我无法在对一个人说完‘我爱你’之后说‘再见’,隔多久都不行。”
“为什么?”
“一种责任感吧?我想。说出那三个字,代表我对彼此的感情和付出的感动必须负责—对我来说,这是经过审慎思考和磨练的,它甚至可以代表永恒。”
“你在追求天长地久的爱情吗?”
“不,”我摇摇头,“现实的环境很难造就出来完美的恋情;只能说,我很认真在谈感情,当我真正爱一个人,我会永远拥有这种心境,但不见得我只爱这一个人。”
“你的爱情观有点矛盾;想法很浪漫,做法很实际,情感很执着,但对象却不专一。”
“你不介意吗?”突然想到在和我聊天的这个人是我现任的男朋友。
“这是你,不是吗?你肯把自己的心理告诉我,代表你对我的信任,为什么要介意?我想问你的是—你曾经对多少人说过那三个字?”
真的不介意吗?口是心非的家伙,我在心里暗笑,“一个也没有。”还是老实地告诉他。
“噢!”他那副松了一口气的表情让我又忍俊不住。
“谈谈你吧!你的经验丰富,爱情观应该比我的更圆融而实际才对。”
“我就是那首歌里面那个玩游戏的人;我对每一个人说过‘我爱你’,也说了再见’。”
“你是在提醒我要小心吗?”
“或许吧?!谈了愈多次恋爱,我反而愈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但是换个角度来说,我愈能在缘分到的时候,毫不迟疑的去追求。我不会自我设限地寻求什么特定的对象或情境;感觉对了就可以。”
“你比我还像中国人,你知道吗?”
“那不正好,我更能知道你的想法、你的情感、你的一切。”
“这些很重要吗?”我装傻。
“如果我觉得感觉对了,那这些对我的下个步骤很重要。”
台上的表演结束了,观众纷纷挤到吧台这边来,在我问Mlies他的下个步骤之前,他把我拉下高脚椅。
“想不想跳支舞?”Mlies问我。
“好啊!不过我先警告你,我女生的部分跳得很差。”
Mlies边把我往舞池里带,边笑着问我:“为什么?”
“因为很不幸,我是在一所女子高中学的跳舞。”舞池里人很少,Mlies还是把我搂在胸前。喇叭里传出的是悠扬的萨克斯风—一种我称之为“滥情”的音乐,也或许是情境使然吧,在微醺的意识中,这音乐似乎是帖催情的兴奋剂。
“而你总是跳男生的部分?”Mlies带我转了个圈。
我点点头,心里轻松了一些,因为Mlies带舞带得很好。
“为什么?”他似乎总是在问我这个问题。
“因为我块头太大了,很难带。”
Mlies用一种会让我从头发红到脚跟的方式看了我一遍,“显然他们没有见到现在的你。”他做下了结论。
我把头靠上Mlies坚实的胸膛,一方面藏住脸上的热潮,一方面放松全身,让他带着我晃荡在舞池里。隔着薄衬衫,我的脸触及了他温暖而性感的肌肉纹路,听着他稳定的心跳声,一丝睡意和另一种完全相反的紧张情愫同时在我体内升起。
“今天进了开刀房几次?两次?三次?”Mlies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突然感觉他圈在我腰上的手向内收紧了些,似乎也意识到我脚下的步子开始有点紊乱了。
“两次。”我勉强自己把头从那舒服的依靠上移开,“以及处理被那个实习生搞砸的简单手术。”睁着朦胧的眼睛看着 Mlies脸上那个疼惜的笑,“我累坏了。”我说。
“很抱歉把你给拉出来,没让你好好休息。”蓝眸里除了歉意,还有深深的关爱,和不舍;我觉得我快被那满溢的感动和深情淹得无处可退了。
“嘿!别这么说,我们约好的,不是吗?何况我真的很喜欢这里。这是我见过最有气氛的地方....”
我没有把话说完,因为我被我想说的下一句吓到了。
我想说那三个字。
我想我已经习惯这种日子了。
两、三个礼拜的相聚,然后,两、三个礼拜的相思。
几乎已经认定,Mlies就是这辈子我第一次要开口说“我爱你”的对象;所谓几乎,代表不确定。
不确定什么呢?不确定那某一面,我所不认识的Mlies。
面对我的时候,他总是轻松、幽默、愉快的真诚的,那一双蓝色的大海中,飘过疼惜、安慰、担忧、深情、挑逗....但是直觉和经验告诉我,它们也可以饱含着冰冷、隔阂、深谋远虑,甚至冷酷无情—但Mlies从没让我见过他的这一面—我不知道是因为他不愿意,还是刚好没机会。
我们什么都谈。而或许因为我并不是个擅长言词技巧的人,他总是能很巧妙地避开关于他的工作内容的话题。
我在等。
等他觉得该把每一面的MLies都让我认识、了解,甚至爱上的时候,一切就简单多了。
我还在犹豫;毕竟当你交往的对象在他“在”的时候对你倾注了所有的真心,而当他“不在”的时候,即使在大街上见了面,也很难相信是他;这很难不让我有一种被玩弄的感觉。
曾经几次在Mlies“忙”的时候碰上他,有时是在马路上擦身而过,有时只是在远处瞥见他的身影—我不认识那个人。他是急匆匆的以很多公事待办的样子,或是纠着眉深沉的思考着,或只是个全然隔离的陌生人;就算在我身侧,那层厚厚的拒绝空气,让我连出声叫他的勇气也没有。
按照正常情况,我该生气、该难过、该哭,该和他划清界限的。
我一样也没有做,只是在看他的眼光中,加入了愈来愈多的质疑和不信任。
他知道我的意思—从他以为我不注意时的懊恼模样就可以看出来,所以我很放心。
如果他不是存心骗我,迟早有一天他会让我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不需要我盲目地一心一意挖出答案,会弄成什么下场,很难说。
如果他“是”存心骗我呢?输掉的也不过是颗心罢了。
第十二节
突然出现在我的四周,现在是Mlies一贯的仪式—表示他忙完了,可以好好陪陪我了。
上午八点钟,我整个人“瘫”在诊疗室的座位上;忙了一回急诊室的大夜班,整个人像要散了似的。
一点第六感和淡淡的咖啡香让我倏的睁开眼睛,伸手接下Mlies递过来的纸杯。浅浅地对他笑一笑,眼波和他的交会,告诉他:嗨!很高兴你回来了!
沿着纸杯的边缘,我试着学某些手腕高明的情场老手,用不着痕迹的目光,打量今天的Mlies—这是Fan教我的小把戏,她说:“Kay呀!有时侯我会觉得非常无法想象你是怎么谈恋爱的。”
我懂芬的意思。她说的是我向来粗心—我认为是“大智若愚”,木头木脑—我觉得是“老实木讷”和缺乏女人味—根据Mlies所说,这叫“有自己的风格”。
所以她教了我一点小小的技巧,能够“洞烛机先”。
Mlies今天很不一样。黑色的长发整整齐齐地束在后头,泛着自然的光泽。十万瓦特的笑容和他清亮的眼神一样炫目;我不大会认名牌,不过套在他最外面,把他的身材撑得像时装杂志走下来的模特儿的这一件大衣,绝对是不折不扣的亚曼尼。全套整整齐齐的深蓝色西服、领带、皮鞋,甚至袖扣、领带夹,看得出全是名牌;不像平常他选择的质地绝佳但不见得昂贵的衣着,更不像每次他忙完后的模样。
不晓得内衣裤是不是卡文.克莱的?我有点邪恶地遐想着。
“Kay?”Mlies出声打断了我的思绪。
“What?”我直视着他的脸。
“你还有事吗?不然我陪你走回宿舍。”
“噢,对!我没事了!我们可以走了!”
我和Mlies步出医院;入冬后室内外温差更大,我小小地打了个寒颤,抱紧身上的大衣,快步跟上Mlies。没想到身后立刻披过来一条围巾,Mlies定在我面前,替我围上它。乖乖!纯羊毛的,不晓得又是哪一家的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