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摇头,“不了,我不想再刻意找回什么,一切随缘吧!”电梯来了,我和Josh握手道别。
“改天再请你吃饭,现在我得先去找一个人把话说清楚。”Josh笑着目送我。
“祝你们幸福,Bye!”我在电梯门关上前说完最后一句话。
哥伦比亚大学医院的工作在九月中旬开始,很陌生、很忙、很乱—很像十年前刚到纽约的情况,而现在没有一个自愿的帅哥处处替我打理。但我发觉,自己还是适应得挺不错的,四周的人都很友善,工作也是自己的专业领域。这不禁让我想到,十年前Mlies和我,如果不是一开始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地扮起英雄和被保护者,我们会以这么差劲的结局收场吗?还是我们根本就凑不到一块儿?
Josh和芬现在好得很。两个人决定先不结婚,芬答应适应Josh的工作,而Josh答应在接Case前先考虑他爱的两个人。在芬临盆前的这段日子,Josh寸步不离地陪着她。这下好啦!婴儿房、育儿常识、生产步骤....全不用麻烦我了,我也乐得轻松,早点预习我要主修的医用遗传学。
“博士班的课程并不重,我只是多了些跑实验室的机会,得抽些时间做研究报告。身处世界上最大的大学校园,我钟情的只是那份当留学生的感觉。因为在“学”所以有“错”的权利,比战战兢兢的工作人自由多了!
纽约最大的缺点就是天气很冷!尤其对我这个在四季如春的宝岛长大的人来说,它简直像座大冰窖。最恐怖是在医院忙完后要赶去上课的一段路,短短的几百公尺,我又累、又饿、又很冷!!我通常是在白袍外直接加上大衣,用跑百米的速度挾着我的书冲到上课的大楼。不过,很倒霉的是,今天,下雨了—真残忍,老天竟然这样对待我!
所以,我只好撑着一把快被吹翻的雨伞,抱着用塑胶袋封好的书,不履艰难地走向医学院大楼,当然,人是缩成一团的。不过,奇迹出现了!
后头开过来一辆车,我让到旁边去,它却在我身边慢了下来,驾驶摇下车窗对我喊:“上来吧!我送你一程!”
我当然是迫不及待地收了伞进车里去,忙不迭地向身旁的驾驶道:“真是谢谢你。”
“没什么,顺路嘛!医学院大楼,对吗?”他回道。
“没错—你怎么会知道呢?”我问道。奇怪,突然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
“最近常看到一个利用赶上课锻炼身体的人—是你吧?”他笑着回答。这应该是个帅哥没错,还是我最无法抗拒的绑马尾的那种。可惜下大雨,我把眼镜收进袋里去,看不大清楚,不过基本上长得帅的我都会觉得很眼熟。
“没办法,我怕冷。”我耸耸肩。医学院大楼很快就到了,下车前我谢了又谢,才赶紧进大楼上课去。
第六节
大雨过后是个大晴天,恰好又是个舒服的轻松日;我一整天没课,而医院的班只到中午,真是美妙极了。中午一下班,我就捧着难得奢侈一下叫来的外卖寿司,在校园里找了张椅子坐下来,翻着当天各大报的艺文版,想等空下来的下午找个好去处。
“介意我坐下来吗?”当我盯着百老汇的戏码研究,嘴里还咬着半个寿司时,耳边飘来了这样的声音。
我放低手上的报纸,咬着寿司往上看—哇塞!昨天那个好心的大帅哥!我赶快清掉堆在身边的档案和报纸,让出空位说道:“不介意。你请坐!”同时吞掉令我声音含糊的寿司。
他笑着坐下来,拿出他自己的三明治吃,看到我在看的版面时说道:“现在才买今天的戏票,恐怕来不及罗。”
“哦!是吗?”我偏过头去看他,今天戴着眼镜“清楚地”看感觉不大一样,因为他太象一个人—实在太象了!世上没有这么巧的事吧?一样的黑发、一样深蓝色眼睛、一样的浓眉....不,他不是Mlies,Mlies的脸柔和得多,还不时带点稚气和笑意,感觉上没有那么老成和深重。“没关系,我只是想找件事打发空闲的下午。”我及时收神讲完话。
“刚到纽约?”他问我。
我收起手上的报纸,打算下午去逛逛纸醉金迷的第五街—有让我的荷包大出血的准备;回答他道:“算是吧!不过很久很久以前在这儿住过。”
“难怪以前从没见过你‘锻炼身体’。”他笑道:“你是医学系的教授吗?”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一笑,“还只是个学生而已。我在医学系修博士,同时在大学医院当住院医师,你呢?”
“喔!看不出你是位医生呀!失敬!我是纽约第检署的检察官,习惯到这里的图书馆找资料,也算做功课。”
“很棒的人民保母哦!”
“没这么伟大啦!尽忠职守而已。找到你下午的去处了吗?”他看我还在翻报纸。
“我打算上第五街逛逛,看看那些久违的美丽橱窗。”
“可惜我下午有事,否则我是个很不错的向导喔!纽约还有不少值得玩的地方。”
两个人都解决完了午餐,一起沿着草地上的小径走,我答道:“谢了!纽约可以玩的地方,我大概都玩遍了,还是谢谢你的好意。”草地到了尽头,我打算道别了,Bye,很高兴再见到你!“
“Bye。呃....还有....”他迟疑了一下,“你知道吗?我觉得你长得很像一个人....”
帅哥话还没说完,我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滑倒,幸亏他眼疾手快抓住了我,但我手上的东西就没这么幸运,全散到地上去了,只得蹲下身一样一样捡。帅哥也蹲下来帮我捡,我问:“你刚刚说我很像一个人?”
“没错....”他边递给我最后一个档案夹,我们俩一边站起来,但是他瞪着我档案对面的角落,突然呆住了。
“有什么不对吗?”我不解地问。
“那是你名字的缩写吗,K.Lu?你叫Kitty、Kathenrial或是什么?
“对,K.Lu是我名字的缩写,而我叫Kay,KAY。”我答得自然,心里却开始有种发毛的感觉。
“所以你真的是Kay罗!”他兴奋地叫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最恨别人和我玩这种“猜猜我是谁”的游戏,平常是因为我一定猜不到,而这回是因为我已经知道答案了,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那个人,那个叫MliesDouglas的人。所以只好耸耸肩,无奈地答道:“我知道。”
第七节
“所以,你当了检察官。”我又在哥大校园里散起步来;没办法!我不能对一个十年前曾是朋友的人说: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所以请让我们彼此假装没看见对方,好吗?
“而你当了医生。”他笑得很自在。或许我该学Mlies,忘掉我们之间一些复杂的情结,只做久别重逢的朋友。
“很难相信。我总觉得你应该会成为运动明星或是电影明星之类的,毕竟你的外貌和体格都棒呆了。”我再笑看着他,没错,是Mlies。轮廓不变,一样的帅脸,成长的痕迹却相当明显,证明他这十年没白活,真的成熟了不少!
“我自己也曾有这样的念头。你知道吗?我是拿篮球奖学金进大学的,原本打算一直打下去,打进NBA。”
“后来呢?是什么改变了你的志向?”
“大学里的某些事,让我觉得打一辈子篮球不是什么好主意,而且我认为该替世界做些更有用的事。并不是说打篮球无益于世界,只是我觉得我还可以做得更好;另外一个原因是....你的话。”他笑得有点不好意思。
“我的话?我们吵架那次我说的话?”我很高兴我不是唯一记住那次吵架的人,不过我记的是他说的话。
“没错,你让我觉得自己是个一无是处的大白痴,而我想证明我不是。”他像个小男孩一样抓抓头。
“噢!你该把我的话忘掉的!你知道吗?你说的对,当时我是个看不清东西的观光客,拼命挑剔着平常的事物,很愚蠢,对不对?而且也许是因为你是我的梦中情人,我把所有我要求的完美标准全都加在你身上,Sorry!我告诉他当时我的心理状况,很抱歉地向他耸耸肩。
“你有没有想过?是我自己想达到那个标准—你的梦中情人的标准。”他定定地看着我,看得我低下头去自顾自地继续走,因为我不知道该有什么反应。窃喜吗?是有一点。不过大部分只觉得让他看得很窘。
他跟上来,我们沉默地走了快三十秒,然后我抬头问他:“你是怎么认出我的....我是说,在你看到名字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