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纸袋里抓出一本硬壳的大本子—高中同学录,我急急地开始翻找我熟悉的身影;Miles和芬都是当届的热门人物,几乎大半的照片都有他们。我弯着嘴角一页页翻过去,看着那个稚气未脱的Miles领科学奖、领校队最佳球员奖、当选年度校园王子....最后翻动的手指停了下来.
那是我们那一伙人的合照,在某个已经忘了名字的篮球场拍的,大伙儿一起去帮Miles加油.那一天他意气风发地赢了球,咧着大嘴笑着把我搂在身前,照片下面龙飞凤舞地签了几个字:
A Lost Dream Miles Douglas
失落的梦?不知道Miles指的是他的年少青春,还是懵懵懂懂的年少情怀?不过他大概作梦也没想到,十年后我们还会重逢在这个我们相遇的城市,以完全不同的身份、心情和想法再作了一次彻彻底底的相知、相惜、相爱、相守。
纸袋里还有东西,我在掏出来的一瞬间僵在那里无法移动。
精致的雕木框里摆的是一张很美很美的照片,角度、灯光都取得恰到好处;一株好大的圣诞树前,普罗米修斯像的正前方,一个英挺的男子刚刚把跌在地上的女朋友拉进怀里,她挤着笑容,一脸怪相地在向男朋友抱歉:“Miles,我已经老到不适合这么剧烈的运动了....”
我从来不知道我们眼神中交换的宠溺、爱娇、温柔和绵绵意是那么明显、那么柔和、那么美,比每一帧海报都来得真,来得扣人心弦,即使拍摄者不是像Josh这种提名普立兹奖的大师,也很少有人会错认那种“我的世界只有你”的眼神。
也许这样就够了!我已经何其有幸和这个真心相待的男子拥有同样的一段生命,或者是老天觉得这样就够了?!
拥着一个个对我笑的Miles,和一颗满足的心,我一觉到天明。
第二天下午才有班,我赖到十点多才下床,还在洗脸时,电铃声就响了。我匆匆在脸上泼泼水就赶去应门。
Rose站在门外,一手挽着Emily,一手捧了一个木制的小箱子,箱子里有几个档案夹和一些类似办公室文具的东西。
“嗨!Emily,”我先朝昏昏欲睡的小女孩打了招呼,“嗨!Rose,有事吗?”
“地检署今天把这些东西送来给我....”Rose用细细的微弱声音告诉我;我忽然知道那些是什么东西了。
“Oh....Rose....”我不晓得该说些什么。
“我没事!只是又开始有些伤感;你知道,他真的是一个好哥哥....”她揉了揉红通通的鼻子又说道:“我觉得你比我更有资格拥有这些东西!”说着,把箱子塞到我手上,毅然决然地向我一瞥,回头驾车离去。
第二十节
我呆呆地捧着箱子回到房子里,小心翼翼地翻了翻里头的东西。档案夹的内容里几件处理中的案子,没什么特别。其他的文具、留言、零零碎碎的小纸片、很多很多报告、插着各种笔的笔筒....都是一些很平常的东西。Miles离开的时候是耶诞假期,桌上放着新旧两本备忘录,我随手翻了翻,很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名字在上头;带Kay去Bob’s、带Kay去看the fantastics,有时候只是简简单单地写了“Kay”。新年度的那本我出现在情人节,刚过去不久;Miles在二月十四日那一格写了“Kay”,还用红心框了起来,可惜我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的计划了。
大略浏览过整个箱子的东西,手上的电子表正好响起整点的哔哔声。十一点钟,离我的上班时间还有两小时,不急。我慢慢地把散在地上的东西一件一件收回箱子里;我能保留的Miles,也只有这些了。
在放最后一个档案夹时出了点小意外,一个黄色的档案里滑出了几页,和一封封好的信。我打开档案打算把东西归位,却发现大有玄机。那是个没有名字的档案,内容是一个已经判决的诉讼,关于股市的内线交易案;被控涉嫌的是华尔街一个有名的财团负责人,手下有好几个企业,我常在报纸的金融版和社交版看到他;这家伙最后因为罪证不足而无罪开释。档案并不完整,只有部分的开庭记录和简报,还有那封信。信封上的收件地址是那个财团总部,收件人写着Charlie Nelson,连邮票都贴好了,不晓得为什么没有发出去。
弄好档案后我放回两本备忘录,旧的这本露出了一角小纸片,我翻到夹纸片的那一页看个完整。那是张中国餐馆的名片—金凤餐厅,我好像在唐人街见过这个名字,但记得已经结束营业了。夹名片的那一页—这算巧合吗?—是那个内线交易案宣判的日子。
看起来这像是个很平常的案子,但直觉告诉我没这么简单。看看表已经十一点半了,我把东西收拾进箱子,留下信和名片,先弄点东西给自己吃,换套衣服;如果动作快一点,我还来得及在上班前跑一趟华尔街,我打算自己把信送去,再看看能挖到什么奇怪的东西。
到了大楼我才想到现在是人家的午餐休息时间,恐怕是挖不到宝了。没想到上了七楼一片乱哄哄的,一大片墙上不断闪动着红红绿绿的数字,电话声、叫嚣声、报价声不绝于耳,没有人在意现在是午休时刻了。这就是信封上载明的地址—一家证券交易所,以它和Miles的案子的相关性来看,我倒是一点也不惊讶。
似乎没有人有空停下来让我询问一下。每个经过我面前的人都匆匆忙忙地赶向他们自己的目的地;不得已的情况下,我只好打断离我最近这张办公桌主人讲的电话了。
“抱歉,我....”
“什么事?”那人手捂住话筒,询问性地看着我。
“我找一位Charlie Nelson先生。”
“Nelson....”他抬起头四处张望了一下,最后视线集中在我身后某一处,出声叫道:“嘿!Nelson,这位小姐找你。”
这一惊非同小可,这位Charlie Nelson就是昨儿个舞会上那个很像
Miles的怪好人。卸下了晚宴服和领结,今天他的长褐发在身后扎成一束,领带半扯开挂在脖子上,袖子卷到手肘,和这里每一个股票经纪人一样,一副忙得灰头土脸的样子。但是我没忽略他的面无表情中一丝....那算什么?惊喜?
“你是Charlie Nelson?”我毫不掩饰我的惊讶。
“而你就是要找我的人?”他似笑非笑地问我。
“没错。我替一个朋友送信来。”我直接切入正题,把手上的信交给他。
“没想到我们这么有缘,这么快又见面了。”他看了我一眼,才仔细瞧了瞧信封。
“我想....这应该是你的信错不了。”我看看时间,还有三分钟就该走了。
“为什么....这封信不是邮寄过来而由你转送呢?”
“呃....我的朋友—也就是那位发信人—出了意外,这是他出事前预备好要寄的信,我是后来才发现的。我想大概已经晚了许多,但还是亲自送来,也算替他完成一件未了的事吧!”
“是很亲近的朋友吧?让你为他这么尽心。”这个人有点怪异的细心—又有一点像Miles了。如果不看眼色和发色,我想我很难分出Miles和这位Nelson先生的不同—他们连笑起来脸上的线条都相似得教人心惊,甚至连撼动我心神的感觉都一样。我得一再提醒自己Miles不笑时,那种执法人员冷峻的气质,而这个家伙有些类似“说客”般的邪气。
“没错。他是我男朋友。”很简单地回答了问题,“我想我该走了。”我边说边往电梯移动。
“谢谢你替我送信来。”他也跟来陪我等电梯,“你....很爱你男朋友,是吗?”电梯开门的时候他问我。
“对!”我的答案和电梯门关得一样简洁有力。
整整八小时的工作时间,那张名片在我手上转了不下数百次;除了忙医院的事把它扔进口袋以外,我一直思考一个问题:Miles和这家餐厅到底有什么关连?最简单的假设是他到这家餐厅吃饭,随手带回了这张名片。但这个假设很快被我推翻,因为Miles的文具中有“名片簿”这样的东西,而且他确实有利用。那个假设只能勉强解释名片的由来(而且还不一定对),并不能说明它被慎重其事地夹进备忘录的原因—它和Miles一定关系非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