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爱上吉普赛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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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台北的街头,谁会做这样的打扮?谁敢这样招摇过市?

  说她奇装异服吗?也不是,她的衣服可说简单大方,不过是新潮,裸露一点点而已,算很正常呢!

  最突兀的是她头顶光溜溜的,如果是男的倒也罢,是女的就惊天动地了,如果是和尚尼姑那类的光头,也没人引以为异,然而长得艳又冷又有个性的她,不由得让人联想她是怎么样的女孩?甚至有些人纷纷走避。

  黎芷若一点也不在乎街上的行人异样质疑的眼光。今天,是她给自己一个全新的改变,把三千烦恼丝全部剃光,又买了两个小骷髅头像真的转印刺青贴在肚脐眼旁边,她觉得解除束缚,有一种开放、奔放的感觉,所以特地走到人潮多的地方,实验一下别人对她的模样有什么惊奇的反应?

  有人惊奇,有人走避,也有少数人漠视,在台北街头,千奇百怪的事将会随着这变幻莫测的年代而纷纷出笼,她这等模样还算保守哩!

  从宝庆路走到衡阳路,黎芷若漫无目的地遊走着,坦然接受街道上投来的各种注目礼,走累了,她就在一家Seven|Eleven买了一瓶可乐和司迪麦,边喝边嚼起来,让两种不同的口味在口腔裹循环着,就像她此时两种心情,就像她今天去做的两种行为。

  连续第二年没考上大学,被父母亲狠狠地臭骂一顿后,她跑出家门,做了今天第二件可要被父母亲认为大逆不道的事。

  不是她笨,父母亲骂她不用功,他们愈是希望她考上大学,做个乖乖牌的学生,她的身体里愈是有一股叛逆的血液在奔窜着。

  她说不上为什么?只知道不愿做父母亲眼中乖巧的孩子,父母亲的严苛,她实在受不了。她已经二十岁,算成年了,所以,从今天起,她要做自己。她不要像去年考上大学的同学,受不了家庭与学业双重压力而跳楼自杀!

  人生美好,她的青春正当头,她想不透那位同学为什么看不开而自杀,压力是那么恐怖吗?压力必须把自己逼得喘不过气来,甚至逼到死角,让自己呼吸不到一丝新鲜的空气,才能符合父母亲订下的标准,才能符合世人通俗的眼光吗?

  在台湾出生的小孩,都跟她一样,从小就被迫承受课业、升学的压力,一直压抑到长大。好不容易二十岁了,她要做一番彻底的改变,长久以来深植在她心中,渴望改变。

  就是这样,她才故意考不上大学,算是给父母亲与社会一个无言的抗议吧!

  但是,考不上,父母亲却给她两条路选择||

  第一条路是再给她一年时间,但限制她「足不出户」,父亲认为上补习班没有效,叫她在家自修,等到明年的考季之前,再请个全能的家教为她恶补一番。父母亲用这样爱她的方式,她无法承受。

  第二条路是假如她不愿意升学,就要她去找工作,自食其力,因为家境小康,不能容忍她这般的散漫。她才二十岁就要向生活挑战,为三餐打拚,是她无法想像的事。

  然而,事实摆在眼前,她非做选择不可。今天,是她二十岁的生日,父母亲没有只字片语来庆祝,反而要她做决定。

  黎芷若忽然有种怕回家的感觉,那是一种有形与无形加在一起的压力,令她产生害怕。可是,不做决定,她回不了家,父亲是这样恫吓的,因此,她现在才举棋不定遊荡在街头。而她现在的装扮,也不是同学敢领教、能接受的,她拿着一块铜板伫愣在公用电话前犹豫不知要打给谁?

  「喂,请问你要不要打电话?」她的背后有男声响起。

  黎芷若回身,那男的睁大眼,旋即微笑起来,从上至下往她身上打量,然后死盯她肚脐旁的假刺青。

  她皱皱眉,这男的居然肆无忌惮浏览她。想想自己今天也是特意要让人看,干脆肚子一起教他看个够。

  「哈,既然要酷,何不真的刺青,我带妳去。」

  黎芷若缩回肚皮,讶异这男的居然一眼看穿她的伪装刺肯,不敢正视他,大约一六八公分高的个子,不过比自己高一点点而已,脸圆圆的,肌肉很有弹性,挺直鼻梁上挂了一副平光眼镜,她侧视,没有圆圈表示没近视,只是戴好看的。可能他的脸圆,眼睛也圆,需要眼镜调配才不致显得呆板,他给人的整体感觉是柔柔的,但是他出口却简单俐落,有点酷。他毫不为她的光头惊奇,反而对她的刺青感兴趣。

  「刺青,很刺激,不过很痛耶!」她跃跃欲试,却又踌躇。

  「就像打针一样,只是多扎几下。」他怂恿地,也忘了自己要打电话。

  「对不起,我要打电话。」有一个太太插身表示着,于是他将黎芷若拉到一旁。

  「怎么样,要不要嚐试?」

  黎芷若狐疑地望着他:「我对你又不熟,也不知你叫什么,做什么的,凭什么跟你走?」

  那男的把身上的T恤撩起来,露出背后有弹性的肌肉上刺了撒旦恶魔图。

  黎芷若乍看顿觉噁心,退后一步摇头:

  「我以为刺青是美的,这图案太丑恶了。」

  「妳为什么要以撒旦是丑恶的心态来看,刺青本身是一种美丽的无邪,它是相当古老的纹身艺术,古中国的云南边疆住民以及台湾的原住民早就将图腾刺在身上表示一种美丽的艺术,只是现代人转换引进更多令人咋舌的图案,以前很多男人都喜欢刺龙虎纹,现在年轻人反而喜欢刺异形怪物。以前刺青是黑社会兄弟特有的标志,相在它已经提升为人体装饰艺术,就像目前很流行的身体彩绘。」他不放弃蛊动,真想说服她。

  「你好像非骗我去刺青才甘愿的样子。」

  「好吧!我跟妳说真话,我叫郝帅,跟那个演电影很有名的小胖子郝邵文同姓,我自己有个纹身工作坊,可是开业三年来,我纹的客人都是男的,还没有女客上门,今天恰巧让我看见妳那么大胆前卫的打扮,我马上决定要为妳兔费纹身,只要你愿意的话。」

  原来郝帅刚才不愿透露身分是想循循善诱她上钩。

  「哈,你一点也不帅,还叫﹃好帅﹄。」

  「没办法,父母赐的名,我不帅但我也不丑啊!」

  「嗨,赵传有首歌﹃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我看你可以改改歌词当你的纹身广告。」

  「嗯,好建议,就用这建议换妳的纹身。」

  他半迫半诱,仍不死心想以她做实验品似的。

  又面临了决定,黎芷若想起父亲的恫吓||「不做决定,不要回家」,她的头脑迅速打转着。

  「你该不会想以我做活广告,拉些女客生意吧!」

  「嘿,妳头脑不错哦!被妳识破,说吧,愿不愿意?」他转而征求。

  「嗯,我答应,除了免费纹身外,我还要拜你为师,不过,我缴不起学费,帮你打杂可不可以?」

  郝帅没想到她反提出要求,考虑了一下,有意在她身上投资,也就爽快地答应,并问了她的芳名。

  黎芷若欣喜若狂,她可以回家了,拜师学艺不花学费又有工作,何乐而不为,至于刺青的痛就忍耐一些吧!这样顺手而得的工作轻松易做,不把握怎么行?

  * * *

  一踏入郝帅峨嵋街的纹身工作室,郝帅也不浪费时间,要黎芷若把牛仔外衣和小可爱卸掉,黎芷若稍为一怔,郝帅立即笑开:

  「我只要妳的背。」

  简单俐落的一句话,道明了他并非好色之徒,刺青艺术对他而言是无上的境界。

  黎芷若与他初识不熟,但见他没有歹念,便信任地把自己的背交予他开始工作,也未参与图案的决定。

  郝帅工作时的态度是很认直不马虎的,刺青既然也是艺术创作,每一针都要下得准,刺得精,剌出来的图案才会栩栩如生。

  他先用酒精在她皮肤上消毒,然后再贴一张心心相印及鸳鸯戏水的图样将其转印上去。他认为黎芷若稍具刚性,所以想为她做柔性的刺青,这样的图案他第一次刺,故双手很谨慎。

  第一针扎下去,黎芷若疼得叫出来,他忙安慰:

  「别紧张,忍耐点,再扎几下,妳会慢慢适应,就不感觉痛了。」

  「扎在我身,痛在我心,你当然说不痛,你帮人刺青那么久,人也麻痺了。」

  「说不痛是假的,只是这针细,像妳这么前卫的女孩,应该很勇敢呀!维多利亚女皇是英国第一个刺青的女人,可见她是勇敢前卫的。妳在我这儿也是第一个刺青的女孩,应该感到荣幸哦。」

  他怕她临阵脱逃,赶快鼓励一下,黎芷若也唯有咬着牙关忍耐囉!

  「在身体上刺青是很罗曼蒂克的。」

  「是吗?我感觉不到。」

  「等妳学会时,妳就会像我一样上瘾,只要见到一个很适合刺青的人,就想怂恿对方嚐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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