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口渴吗?”
  “给我一杯葡萄糖水。”
  景伯立刻递给我。
  我诧异的说:“究竟谁是病人呢,是你还是我?”
  他红了睑,立刻放下杯子回房去。
  姐姐说:“必人,如果留他,就不要再提往事。”
  这个道理我懂,我点头。
  有恩于人,切忌提着提着,标榜自己,迟早对方会受不住,再一次离去。
  “知道。”我说。
  “你看你。”姐姐说,“累成那样。叫人痛心。”
  我在书房里搁张小床,自己就睡那里。
  景伯很虚弱,开头一两日半夜还要喂药,随后就好了。前后大概有三个星期光景我们天天对牢在一起。
  婚后这么多年,我们两个人都忙于工作,早上起床打个招呼,立刻出门,中饭又不一起吃,晚上回来,已累得半死,不到两三个小时,已经要休息,难得像今次这样,两个人有机会相处,宛如二度蜜月。
  我们之间并不多话,气氛倒还融洽,两个人一起去吃小馆子、郊游,听音乐。
  我忽然发觉世上有许多事是比赚钱升职更重要的。
  早上八点多才起来,伸个懒腰,做两客丰富的早餐,一起吃,边听无线电新闻。
  随后为盆栽淋水,修补衣服上的纽扣之类,也不觉得时间被浪费,反而觉得享受。
  最好笑的是,我们第一次看清楚钟点女佣的面孔,以往我们都不在家。
  佣人来的时候我与景伯便避出去散步,走到码头边看放暑假的学生钓鱼。
  我与景伯的心情异常平静,仿佛当年恋爱般,一切金光闪闪,眼前迷迷茫茫,不想做正经事。
  我说:“假满后不知如何收拾旧山河。”
  “你没有放假已经很久了。”
  “蜜月后没有放过假。”我说。
  “为什么不放?你看现在多轻松。”
  “为着升职。”我答得很简单。
  “野心?”
  “不,为看做事方便,升一级便少受数十人的气,不得不升,除非我不打算再做。”
  “现在不是已经达到目的?”
  “所以毫不犹疑;放假一个月。”
  “必人──”
  我看着他,他像是有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
  我按看他的手,表示尽在不言中。
  “几时胖回来就好了。”我顾左右而言他。
  “记得吗,那是我们初相识,你叫我肥蛋。”他说,“你自己瘦,人冢略有几磅肉,就是肥蛋了。”
  我哈哈笑起来,肥蛋,多久没听过这样的称呼,连我自己都忘了。
  “你不再爱我了。”景伯忽然说。
  我不回答他。
  他面色很惨痛惋惜,我也不想安慰他。
  下午我俩午睡,至六点多起来,开车出去找各式新鲜食物补身。
  我同他说,秋季将届,有大闸蟹吃。
  去年一年我们买了不少蟹来大嚼,味道之佳,无出其右,都是景伯弄的,拿我洗面孔的一只轻毛刷来洗蟹。
  我们可以说是恩爱的夫妻,不知怎么样,感情一下子崩缺,变成现在这样。
  晚上我们看电影或是电视,我在编织一件线移,差一只袖子就好完工。
  忽然我问自己,这样的日子会不会过腻呢?
  我并没有想念办公室。
  节蓄的利息亦足够请一个褓姆来照顾孩子,没有什么是绝对无伸缩性的,我仍然渴望有一个孩子。
  孩子,蹒跚的跑来跑去,粗粗的短腿,狡猾的笑容……一切都不太迟。
  我看景伯一眼,一切都不太迟,如果我可以忘记不愉快的事,我深深叹口气。
  景伯终于复原。
  他自动再搬出去。
  “没有用,”他说:“必人不会原谅我,与其两个人怀着疮疤过一辈子,不如分手。”
  他说得对。
  姐姐知道已尽人事,摇头说:“太固执了。”
  我正式与景伯分手。
  不为了更好的前途、或是自由,而是因为一默默自尊。
  也许因此害死了我,但一个人的性格控制命运。
  我们终于到律师处正式办妥手续。
  要分手了,我凄然想:要分手了。
  景伯与我握手。“我们曾经是相爱的。”他的眼睛又红起来。
  “多多保重。”我说。
  两年后我们可以离婚。
  在一些人眼中,我是很笨的吧。
  每一个人总有他的宗旨。
  猫型人
  开学第一天,就看见她了。
  毕竟理工学院的女生不是那么多。
  她穿红毛衣,齐膝裙,一双白球鞋,面孔上有一般少见的心平气和。
  很少见到宁静的面孔了,她一副泰山崩于前不动于色的样子。
  现代人多数是憔悴的、焦急的、匆匆忙忙,早已忘记享受生活。
  现代的都市人每做一样事,起码要有三四个目的,企图这样,企图那样,渐渐相由心生,面孔都丑陋起来。
  但她不一样,五官并不见得很美,不过看上去舒服,就是因为她宁静的姿态。
  一眼就喜欢她了。
  我在家有个绰号叫“慢王”,妹妹是火车头,自小与我吵,因为我什么都比她慢三拍,她受不了我。
  我也受不了她。幼时,一起活动的机会很多,像上学、去教堂、看电影,都得一块儿,她为此非常不耐烦,时时抱怨。
  现在长大了,各自为政,但一见面,她仍然骂我。
  “怎么搅的?穿件外套都要十五分钟。”
  “到楼下寄封信,是四十五分钟。”
  有一次她催我催得慌,下得楼来站在门口,我发觉脚上仍然穿着拖鞋,我顿时怪叫起来。结果我们还是分两路出发。
  妹妹老说:“你以为他(指我)早睡了吗?过了三个钟头,发觉他在抽烟呷茶听音乐。”恨得牙痒痒的。
  我认为她不会享福。
  做人嘛,既来之则安之,一直冲也无处可去,不如慢慢走,慢工出细货。
  妹妹很不明白这个道理。
  许多人也不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当我看到一张这么平静舒坦的面孔,我忍不住就想:她是不是我的同类呢?
  我太高兴了。
  我暗暗注视她。
  她打开书本的时候都是慢吞吞的,很娴静。我心更定,看来是同道中人。
  她仿佛在戒香烟阶段,因我见她嚼口香糖。
  下课的时候,她从从容容的拾起书本,出门去。
  在校园,也见过她。
  她有一部脚踏车,四排档,大轮子,背后有一只铁丝网篮子,载她上学放学。
  永远优优悠悠。
  最欣赏她这一点。
  今年廿五岁了,还巧遇到这么合心意的女孩子。
  朋友们说:“很普通的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看上她?”
  “沈瑛?不见得出色呀,蛮有气质就是了。但大学里有气质的女孩是很多的。”
  “人还清秀。”
  总之没有给她一百分,或是九十分。
  换句话说,没有人为她惊艳。
  除了我。
  够了够了,否则竞争老太多,我又会退缩,我是最不爱趁热闹的一个人。
  终于有一日,机会来了。
  上午的课,她早来,我亦早到。大家到课室门口相遇,晚秋的阳光特别可贵,影树羽状之叶子已落得七七八八,细细碎碎撒在我们脚跟下。
  她很不经意的抬起眼看我一下,哗,眼神真美。
  我立刻搭讪的说:“这种天气,最好是喝露天咖啡。”
  她闲闲的说:“山顶不是有一家?”
  “不知你下午四时有没有空?”
  “刚放学。”她微笑着。
  我的心微微被吊了起来,好抑或不好呢?
  “好吧。”她在适当时候作出决定。
  “谢谢你答应我。”我放下了心。
  她侧侧头。
  下午四时我开车接她上山。她的那部脚踏车可以折拢,放进行李箱。
  两个人都很静默,我使出我那慢吞吞的看家本领,上山时认错路,兜了近半小时。
  我暗暗注视沈瑛白哲的面孔,看她可有露出不耐烦之神色。
  并没有,她侧身观看窗外的风景,什么也没说。
  到了山顶,我们虽然肩并肩走到咖啡室,也没有什么可说一切尽在不言中。
  她并不迫切地要表现自己。
  我们两人对牢,缓缓地喝啤酒。
  不知恁地,那杯啤酒有点暖,大概是没搁在冰箱里太久的缘故,但是我们两人都没有埋怨。
  我们的生命由时间组成,所以非得好好享受时间不可。
  沈瑛懂此道,我也懂。
  我们就这样坐了一个小时。
  然后结账。我们两个人合骑一辆脚踏车,我坐在车后那只篮子里,双腿荡来荡去,在山顶那条小径兜了个圈子。
  我从来没有这样享受过郊游。
  太乐了。
  沈瑛是最佳拍挡。
  就这么简单的上一次山顶,就消磨了好几个小时。
  我们并没有再继续下去,搅得精疲力尽。我们下了山就道别,各自回家休息。
  我躺在床上,非常窝心,安乐地回忆刚才的情景。
  妹妹问我为啥这样开心,我说了原委。
  她掩住嘴,“真的,真有人受得了你?”
  我白她一眼。
  “你遇到了同道中人?她也是慢镜头式的人?不能置信。”
  我慢吞吞的说:“不信拉倒。”
  “有没有机会?”
  “现在还不知道。”
  “真结了婚,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慢小宝,那才有趣呢,一瓶牛奶喝三小时,看你们怎么办。”
  “慢小宝?那么好,”我向往的说:“睡醒了并不哭闹,只是睁大眼睛静候爸妈来抱他,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