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色觉得继母似那种自图画里走出来打救落难书生的仙女。
  从她出现之后,父可专心工作,女可专心读书。
  奇是奇在连祖父母见了蔷色,也比较从前客气。
  可是,蔷色在心中喊:我一直是甄家的女儿呀。
  现在,她由继母亲自开车送上学。
  为此,绮罗需早起半小时,故蔷色从来不敢叫她等,延伸出去,她也不会叫任何人等,她从不迟到。
  同学还是那班同学,见她鞋袜光鲜,又有一位漂亮的女士管接管送,嘴脸顿时不一样。
  都主动起来:“蔷色二字是什么意思”,“这名字挺别致,可以一说来源吗”,“有空请为我们补习”……
  全世界不知什么地方来那么多势利的人,全堆在甄蔷色身边。
  开头,蔷色以为这世界理应如此,后来才明白,那纯粹是她少年时的不幸,不不不,世间好人比坏人多。
  她更加沉默,一天上课六小时,可以不与同学说一句话,独来独往。
  这其实是不正常的,可是老师们欣赏得不得了,“你们要向甄蔷色同学学习。”
  作文课有条题目叫“我最要好的朋友”。
  蔷色这样写:我最要好的朋友,是我的母亲。
  其余的同学,半数在怀念童年时的小邻居,另外半数,选同座的同学。
  只有蔷色作文有新意。
  老师批了一个甲,对她说:“你有那么一个好母亲,真是幸运。”
  蔷色答:“我知道。”
  现在,她穿的鞋子永远合脚,上学上街各一双,还有运动球鞋,冬天尚有爬山靴,不奢侈,可是丰足。
  按着时候上理发店修理头发,统统由继母付账。
  绮罗常常搂着女儿肩膀进进出出,一日说:“噫,长这么高了。”
  然后,在十五岁那年,她已高过继母。
  生日并无特别庆祝,买一只蛋糕,做一窝面大家吃,一家三日私底下高兴。
  这次甄文彬夫妇给女儿一件礼物,他们把蔷色送到欧洲旅行。
  绮罗说:“你要是不放心一个人去……”
  “不,我喜欢极了!”
  这是她第一次乘搭飞机。
  祖父母深深纳罕。
  “蔷色这是什么命?倒也奇怪,有不相干的人来这样疼她。”
  “只恐怕好景不长,待有了亲生儿,继母便原形毕露。”
  “特别是添了儿子之后。”
  “可不是。”
  语气是那样幸灾乐祸:看你好到几时去!
  有什么理由他们特别不希望蔷色过好日子?
  老人不喜欢她生母,故迁怒于孙女,深觉那女人生的孩子永远不配有美满生活。
  那个时候,蔷色几乎已经忘记母亲外貌。
  一日,在早餐桌子上,蔷色不小心碰跌牛奶杯子泼湿校服裙子,一脸懊恼惭愧,又嫌更换衣服麻烦,一副哭笑不得模样。
  然后,发觉父亲呆呆看着她。
  接着,甄文彬冲口而出:“你同你妈一个印子印出来似。”
  那日,放了学,蔷色呆呆对牢镜子细看自己的五官,一个印子,她母亲就是这个样子?
  这肯定是个坏模子,蔷色忽然伸手出来掌掴自己,出尽力,左右开弓,直至双颊激辣辣肿起来。
  然后,她流下眼泪。
  冰凉泪水流经红痛热的面孔,永志不忘。
  蔷色厌憎生母,比谁都更甚。
  她有生母照片,只是不想取出看。
  倒底年轻,欧洲之行已使她将所有烦恼丢在脑后。
  回来她说:“行万里路有时真比读万卷书更胜一筹。”
  其实不过是忽忽忙忙走马看花。
  甄文彬循例问:“最喜欢哪个城市?”
  “伦敦。”
  “考试成绩好,送你往伦敦读书。”
  “那需要花费很多。”
  甄文彬笑着问:“什么,你不打算考奖学金?”
  “听师兄们说,生活费比学费更贵。”
  “不怕不怕,只得你一个孩子,总负担得起。”
  蔷色迟疑,“也许……会添弟弟……”
  绮罗忽然说:“没有这回事。”
  蔷色讶异。
  绮罗补充:“我不会是一个好母亲。”
  蔷色忍不住说:“可是你对我那么好!”
  绮罗坦诚地说:“但我一向只把你当朋友。”
  甄文彬笑起来。
  陈绮罗说:“我是职业女性,从学堂出来做事至今,我不耐烦整日在家陪伴幼儿同他们唱儿歌拍手掌,我知道自己的短处,我不愿做母亲。”
  甄文彬说:“这件事可从详计议。”
  陈绮罗双手乱摇,“太吃苦了,不干不干,做得好,老应该,做不好,万人践踏,天下最无报酬的是母亲一职,吃力不讨好。”
  这想法倒很新奇。
  “可以聘请保母呀。”
  “我天性多疑,不信任任何人带我的孩子。”
  甄文彬扬手,“过几年了,到了三十五六,你自然会天性发作。”
  绮罗忽然说:“大都会里找生活的人,日子久了,哪里还有天性,都不过是水门汀缝子里长出来的草。”
  蔷色一愣,绮罗一向乐观,这话,不像是她说的。
  傍晚,她坐在书桌前核数。
  “蔷色,我写给你的支票有三张尚未兑现。”
  “是,我上次的零用还未用完。”
  这是一个节省的好孩子。
  一切都选最朴素的款式:外套、书包、鞋子……蔷色不希望引起任何人注意,免得又有人指出她的母与男人私奔。
  能把自己收藏得紧紧就好,况且,像她那样一个孩子,也不配穿玫瑰红的夹克、粉紫色的裙子。
  跟是继母过生活,是有分别的,她怎么不知道。
  十全十美的继母也不是生母。
  她见过同学李洁卿同母亲发脾气。
  一日放学时间忽然下大雨,李母带了伞来接她,心急,在课室门口张望,被老师发觉,轻轻掩上课室房门。
  铃声一响,众学生鱼贯而出,李洁卿便发起脾气来,当众把书包扔在地下踩两下,叫母亲以后,一生一世、永远不要再来接放学。
  李太太太一直讪讪站一边,不出声,也不生气。
  那是生母。
  至于继母,再好,似一个朋友,你不会为小故得罪朋友,因为朋友会掉头而去。
  可是蔷色已知道自己够幸运。
  她得到的,肯定是最好的继母。
  隔数日,李洁卿向她请教功课,她轻轻说:“你不该向母亲大声吆喝。”
  李洁卿略觉惭愧,“是,我一时觉得她失礼,沉不住气。”
  蔷色的声音更低,“她们会比我们略早离开这个世界,我们迟早会成为没有母亲的孤儿。”
  李洁卿吃惊了,用手掩住嘴巴。
  “伯母那样爱你……”
  李洁卿再也忍不住,哭了起来。
  她丢下功课,赶回家去。
  片刻,绮罗驾车来接,蔷色笑嘻嘻上车。
  蔷色一见有人,总是笑脸迎之。
  然后,关入房门,死做功课。
  功课是挽回她自尊的起死回生灵药。
  她在班上地位出神入化,老师有事走开去听电话,会叫她坐在教师席上暂代一阵。
  可是甄蔷色不骄矜,不多话。
  因父亲把整个家交给继母,而亲父毋需故意讨好,识趣的蔷色有意无意与父亲也分出一个距离。
  一家人都像朋友。
  生活一平静,祖父母的话更多。
  “文彬说什么也是个专业人士,怎么老赚不到大钱。”
  “他妻子倒足够精明,会做生意。”
  “日子长了,会被人说他靠老婆。”
  “这年头,无所谓吧。”
  口角冷淡,也像朋友,不过不是那么好的朋友。
  蔷色想象中的一家人不是这样的,但或者,她想象得太好了,也许一般人的家,就是这样。
  十六岁生日那天,继母把她约到山顶吃下午茶。
  明敏的蔷色知道有事。
  茶厅很漂亮,茶具雪白,捆一道金边,格雷伯爵茶香气扑鼻。
  陈绮罗一向不是吞吞吐吐的人,她很坦白地说:“蔷色,我同你父亲共同生活了四年。”
  一开头,就完结了,一句话只说了一半,文法上不对。
  蔷色静静等待下文。
  “我发觉,我俩缘份已尽。”
  蔷色耳畔嗡地一声,呵,好景不长。
  “我已决定同他分手。”
  蔷色十分艰涩地问:“他知道了吗?”
  绮罗软口气,“蔷色,你真聪明,不,他还不知道。”
  “他受得了这个打击吗?”蔷色好不沉重。
  “成年人,应当承受生活中不如意事。”
  蔷色忍不住问:“为什么你们终于都离开他?”
  绮罗一愣。
  “你是他生活中至宝。”
  绮罗忽然笑了,“可是我本人生活目标却不是成为他人的得力助手。”
  蔷色点头,“我知道,你累了。”
  绮罗答:“我不知道别人为什么离开他,至于我,我不想说他坏话。”
  蔷色问:“你知道我母亲为什么要走?”
  “我一头雾水,不过即使知道,我也不会说。”
  “你与父亲似相处得那么好。”
  “真可惜,感情像兄弟姐妹一样,可是,今年我已年近三十,我希望男女关系之中还有激情,像见到一名男子,整圈脸庞会得不由自主地发熨……唉,你太年轻,你也许要隔些时候才会明白。”
  绮罗总是替她留有余地,不说她不懂,而是今日不懂,将来会懂。
  这几年来,她是她生活中唯一的锚,蔷色神色露出对未来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