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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根本什么都没做。”沈彻笑道,一脸无辜状。

  “等你们做了还得了,难道你要芙菱挺着大肚子结婚吗?”

  “大哥!”老天,大哥实在保守得可以,而且把事情看得太严重了。“为什么你们要背着我约定这种事情?真是无聊!”她气愤地叫道。“而且我也从没说过要嫁给沈彻。”

  “为什么?难道你不喜欢我家儿子?”沈逸彬问。

  “不是。”

  “还是你嫌他的厨艺不好?”沈逸彬又问,这可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当初他可是靠着这一点才娶到曾雪媚的。

  “也不是。”

  “那么,就是他做了一些令你非常在意的事情。”

  “……”

  果然!

  “既然如此—那我们也不方便勉强你”沈逸彬叹口气,惋惜道。“不过,如果你能说出三个不能嫁给我们家沈彻的理由,并且能够说服我,那么我就会绝对禁止沈彻娶你,如何?”他气定神闲地观察芙菱的反应。

  “三个理由?”她比着手指头,探问道。

  “三个理由!”沈逸彬点头。

  “爸!”沈彻皱眉,不晓得老爸心裹在打什么主意,但他可不愿别人拿他的终身大事开玩笑,和芙菱的事情,他自有打算。

  沈逸彬摆摆手,完全不理会儿子的抗议,径自挑了书桌前的椅子坐下。“如何,想到了吗?”

  “我还没毕业,不想结婚。”虽然觉得沈伯父提的这个问题有点怪,但芙菱还是认真地提出了第一个理由。

  “我又没有要你现在立刻嫁给我。”沈彻抢先回答芙菱。

  沈逸彬点点头。“这件事很容易商量,而且我们并没有强迫你现在就嫁人。”

  芙菱思索了一会儿,又道:“我根本不会煮饭做家事,要怎么嫁人持家?对不对?大哥。”她看向蓝仲勋。

  观念中,总认为女孩子应该就要具备这项基本条件才行,因为没有男人愿意娶一位需要别人照顾的女孩回家当老婆,公婆们也不会喜欢一位笨手笨脚的媳妇至少电视剧里都是这样演的。

  “这算什么理由!”沈彻举手敲敲她的脑袋。“我有嫌弃过你这点吗?”

  “可是你常笑我爱睡懒觉。”芙菱嘟嘴道。

  “这根本就是两码子事,傻瓜。”他又敲了一记,难道她连玩笑话都听不出来吗?

  “如果是这件事,你根本不必担心。”沈逸彬笑道。“当年阿彻的妈嫁给我时,根本连米都不会洗。”

  “而且她还以为‘发菜’是用人的头发下去煮的一道菜。”沈彻补充道,这已是家里最常拿来取笑老妈的一个笑话了。

  “难……难道不是吗?”芙菱睁着疑惑的大眼询问蓝仲勋。

  沈彻和沈逸彬面面相觑,同时沉默半秒,然后不约而同地大笑出声。

  “老天,你老妈找到对手了。”沈逸彬拍着沈彻的肩,笑得不亦乐乎。蓝仲勋则为自己没有认真灌输小妹一些“基本常识”而感到后悔。

  “你让不会也以为红烧狮子头是用狮子的头煮的吧?”沈彻捏捏她的鼻子。

  “我当然知道不是。”芙菱气呼道,她也只不过是不知道发菜为何物而已,就被这样取笑,她好歹也念到大学快毕业了,竟如此小看她。

  “既然前两个理由都不是问题,那么第三个理由呢?”沈逸彬笑问着。

  望着几乎已快笑出眼泪的三个男人,芙菱重重地拋下一句:“有没有第三个理由已经不重要了,反正沈彻的目标又不止一个,而我是绝对不会嫁给一个不专情的人。”

  “不专情?你说我不专情?”沈彻收住笑容挑眉道,显然对她的话非常在意。

  “你跟何美丽……”

  “你喜欢何美丽?”沈逸彬和蓝仲勋异口同声道,以一种怪异的眼神看他。

  “我根本不喜欢何美丽,要说几次你才懂。”沈彻重重叹口气,他真想把她鲁钝的脑袋扭下来检查一下。

  “我想阿彻也不可能喜欢那类型的女孩。”沈逸彬拉起芙菱的手,安慰道。

  “这点你绝对可以相信我,儿子的眼光应该不会和老爸差太远才是。”

  芙菱犹疑着,她也知道沈彻应该是不喜欢何美丽才对,可是不晓得为什么她就是非常在意,可能是因为何美丽认识沈彻在先,才会让她这么没有安全感……“可是……沈彻还有其它的对象……”

  “谁啊?为什么连我自己都不晓得我有其它的对象?”沈彻真是有点啼笑皆非了。

  “就是那位你已经认识很久,声音很好听;并且唤你‘小彻’的人……”

  “她又是谁?”蓝仲勋严厉的目光扫向沈彻。

  “小……彻?”沈逸彬摸着下巴,听芙菱的形容倒像是……

  “老天,你到现在还没发现吗?”沈彻弯着腰,不断拍着大腿,笑到下巴差点没掉下来。

  “我们是不是错过了什么?”蓝仲达靠在房门边,他才和沈伯母出去买个东西,家里似乎就发生了颇精采的事情。

  “你们为什么全在房里?不嫌挤吗?”曾雪媚也从门边探进半个身子。“嘎?小彻,为什么笑成这样?”

  一听到“小彻”两个字,连沈逸彬和蓝仲勋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到底什么事这么好笑?”曾雪媚挤进房内,坐在沈逸彬的腿上,对沈彻说道:“小彻,你快告诉我。”

  沈彻大笑着搂住芙菱。“有人吃醋吃到未来婆婆身上了。”

  芙菱看看沈彻,再看看曾雪媚。慢半拍地,她才恍然大悟,老天,她到底闹了什么样的笑话!

  ※ ※ ※

  芙菱无聊地拿着遥控器东按西转。

  “为什么都没好看的电视节目呢?”芙菱大叹一声,关掉电视,怀搂抱枕,对着一旁呼呼大睡的“麦可”说道。以前她随时随地说睡就睡,可是现在,她竟然连最爱的午觉也睡不着。

  她打量着正在睡觉兼打鼾的“麦可”。

  说也奇怪,她跟“麦可”刚开始可以说是同“性”相斥—意指同样性情懒惰到看对方不顺眼。但不知为何,“麦可”现在老是喜欢跟着她,虽然有时它迟缓的动作并没有改进多少,但至少它不会再对她的话听而不闻。所以每次沈彻外出打球时,“麦可”就会来住她这里。

  “懒狗,你觉得那个何美丽还会不会再做那种难吃的巧克力蛋糕给沈彻吃呢?”她摸摸“麦可”的脖子,故意吵醒它。

  “麦可”以十秒钟的速度张开了眼睛,投给她一眼“你这个问题很无聊”的眼神后,依然只花了半秒钟的时间,就重新合上眼睛。

  不错,至少它抬眼的速度已经比她第一次见到它时快了五十秒。

  “好无聊哦!”她喃喃自语。“也许我也应该跟大哥学学做菜才对。”光学做蛋糕实在是不够的。

  “麦可”不赞同地低呜一声,一头往沙发的抱枕里钻,它才不想当第一个试验品。

  芙菱掀开抱枕,恶作剧地抓着“麦可”的耳朵,郑重说道:“虽然沈彻很会做菜,但他如果看到我亲手做出一桌的料理,他应该会很讶异吧﹗你觉得呢?”

  这个女人真是闲疯了!才会如此无聊地对待一只无辜的狗﹗真可怜了“麦可”,必须在沈彻不在的日子里,跟她朝夕相处?

  “你在跟谁说话?”蓝仲勋从书房里走出来。

  “还会有谁,当然是‘麦可’。”家里也只有他们在而已。

  “阿彻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吗?”

  “晚上会到。”这就是她为什么会这么无聊的原因了,因为沈彻又南下打球了,这回他坚持不带她同行。

  “伯父伯母今天怎么都没来?”蓝仲勋问。

  尽管沈彻不在,可是沈氏夫妇还是天天来蓝家报到,尤其是曾雪媚,更是越加喜欢芙菱,因为从她身上,她彷佛看到当年的自己,当然啦!她们两人胡涂迟钝的程度是有些不相上下的。

  “他们去拜访一些老朋友了。”芙菱答道。这些天,曾雪媚在蓝家迷上了打电动玩具,每天都和芙菱打得不亦乐乎,今天她没来,说真的,芙菱还感到有些不习惯。

  “如果你真觉得无聊,可以带着‘麦可’去公园里散散步,你们两个也该动一动了,沈彻一不在,你们就窝在家里。”蓝仲勋走进厨房,替自己冲了杯咖啡。

  “也好。”她难得爽快地跳下沙发。“麦可”惊觉事态不妙,连忙将头又钻进抱枕堆里。“走吧!懒狗,躲也没用。”她死命拉它,强迫性地将它带到门口。

  她坐在门边穿鞋时,电话铃响。

  蓝仲勋接听后,将话筒转给她。“找你的。”

  芙菱兴高采烈地折回屋内。“喂,沈彻吗?”沉默半晌。“哦……”她失望地低应一声。“有什么事吗……好吧……反正我刚好要出去……”道了再见,她挂掉电话。

  “谁?”

  “学弟约我见面。”她走回大门边,继续穿着鞋子。

  “那个钱大培?”蓝仲勋问。

  “嗯,说是有话对我说,反正他刚好也约我在公园。”她点点头,起身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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