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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听过,只是他的存在对你而言微不足道,所以,你没有费神去记。有多少的人,被你毁得家破人亡,你却连他们的姓名都记不住。”她不再看他,疲累睡去。

  赫连瑶华半晌不敢发出动静惊扰她,直到她平稳呼吸传来,他慢慢贴近,感受着她的吐纳。

  她的言词、她的反常、她眼底的阴霾,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他不曾见过如此模样的她,他可以编织许多理由来告诉自己,再给她几天时间,也许,她便会恢复成他所熟悉的“绮绣”。

  然而,她提及一个人名,白书亭。

  隐隐约约,模糊的印象逐渐清晰起来。

  这名字,他并非全然陌生,许多年之前,好似在哪里听过谁提及……

  赫连瑶华遇过许许多多这类无名小卒。

  他们有些自诩清廉洁士,不屑与贪官污吏为伍,他们处处高高在上,唯我独清,不食人间烟火地挟带天下太平的美丽远景,幻想世间没有罪恶、没有丑陋,行为古板、思想迂腐,像颗又臭又硬的粪石,阻挡在前方,净做些坏人好事之举,下场自然是被一脚踢开,除之后快。

  他们有些曾与他处于相同阵线,联手抗衡主要敌人,待共同敌人消失,双方为各自利益反目成仇,原先的友好,虚伪得不堪一击,狡兔死,走狗烹,人的自私自利,在此表露无遗。

  他们不见得与赫连瑶华有深仇大恨,不见得惹他不悦,就只是他们碍着了他要通行的道路……

  白书亭便是其中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绿豆芝麻官,专管谁家狗儿偷咬了谁家的鸡,树上果子落地该归东家大婶还是西家大叔等等这种闲杂小事的小官吏。

  赫连瑶华记起了白书亭敦厚老实的模样,老好人一只,寒窗苦读三十载,千辛万苦才考取功名,为官时年纪已届花甲,足足大上赫连瑶华两轮有余,却得鞠躬哈腰恭称赫连瑶华一声大人。

  白书亭在乡里间颇受爱戴,为人公正廉明,只可惜用武之地寥寥可数,没办过哪些大案子,与百姓倒是亲若家人兄弟,时常府衙无事还会卷起裤管,帮老人家下田秧苗或收割,好几回要找他办案,得往农田里去寻。

  白书亭对赫连瑶华是全然无害的存在,他太老实、太忠厚,不懂贪、不懂利,甘心窝在破旧官衙里当个地方小官,这样的男人,赫连瑶华连出手对付他都嫌费事。怪只怪白书亭不懂变通,善与恶在他单纯的眼中没有模糊地带,他坚信书册上那句“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虚伪谎言,天真得近乎愚蠢。

  天子犯法,永远不可能与庶民同罪,这是阶级身分上的差异,是人一出世时便先划分下的鸿沟。别说是“天子”,即使仅是个“官吏之子”犯下了罪,也有数百种方法掩盖其恶,只有无权无势的老百姓才会成为严法之下的伏罪者。

  白书亭没弄懂官场文化,死守书上教条,以为先人流传下来的道理坚不可破,他相信有理走遍天下,就算面对着犯下杀人案的某高官宝贝爱子,他也绝不屈服——

  他忘了另一句更重要的话。

  官官相护。

  既然是高官的宝贝爱子,高官岂可能眼睁睁看儿子被判刑处死?自然动用所有力量与关系,也要保儿子全身而退。高官找上赫连瑶华及其他官场友人,要众人帮忙想办法。就利益论,高官对赫连瑶华的用处大过于白书亭千倍不止,这是一个多庞大的利益勾结,单凭白书亭小小一只螳螂,又如何能抵抗载满达官富人的豪美华车?

  想当然耳,众官连选都不用选,全数往高官那方站,即便心里清楚,高官爱儿恶名在外,此回正是觊觎别人家新娶的小媳妇儿,心生歹念,端出他爹的名号想欺负良家妇女,孰料恶霸行径耍过了头,弄出人命,将小媳妇儿的夫婿活活打死——如此劣等作为,有良心的官,都该要为受害的百姓出口气,好好教训这只仗势欺人的人面畜牲,可惜,好官何其少,世上当然有,只是三四只。

  至少,赫连瑶华不在“好官”之列。

  那时,他在众官之中,戏谑说了一句时常挂嘴边的冷漠话语:挡路的石,一脚踢开便是,何必浪费时间去搬动它。

  他没兴致帮在场众人思索半条“处置”白书亭的计谋,毫无挑战性的敌人,他不屑出手,于是他口气慵懒,意兴阑珊,说完便随便找了理由先行离开,后头他们还商讨了什么,他并不清楚。

  第2章(2)

  此刻,他才看见白书亭的下场,由手里书册内的那几行短短叙述——

  白书亭一家,在某次返家途中,惨遭匪徒洗劫,夺财只是掩饰,取命才是目的,白书亭身中五刀,当场死亡,其妻儿分别受到轻重伤,非死即残……而高官爱子的堂审,因白书亭的骤逝换成了高官相熟之友,判决情况自然是一面倒,高官爱儿不仅无罪释放,更反控受害人诬蔑。

  赫连瑶华重重合上尘封数年的老旧官名册,潮般席卷的回忆犹如走马看花在眼前匆匆闪过,同时,一股强烈的不安,急速扩大。

  千万别是他现在心里想的那般……

  白书亭,白绮绣……

  相同的姓氏,她眼底对他的怨愤,还有,她雪白无瑕的背上,数道凌乱的伤痕盘踞,他好奇询问过她,她只是反问“丑吗?”,丑倒不至于,但思及她受到如此严重伤势之际,极可能失去性命,他仍是蹙拧了一双剑眉,每每欢爱时,忍不住一遍又一遍亲吻那些伤疤。

  绮绣难道就是……

  “少爷!不好了不好了!少夫人她割腕自尽——”被安排在白绮绣身旁伺侯的小婢玲儿花容失色地急急来报,赫连瑶华心惊而起,狂奔回房。

  房里宁静如昔,毫无一丝凌乱,冬日暖阳依旧,透窗而入,光辉仍洒满偌大花厅,室内色调柔软怡人,白的缦,绿的纱,全是绮绣最喜爱的淡雅颜色,突兀的血红,溅了一地,喷染在他费上好一番劝夫才自外域运输回南城的手工织毯,毯上是巨幅的雪白山景,云雾缥缈,美若仙境,此时雨一般的血珠子,零星遍布,一点一点一点,更触目惊心的是,一床被褥像极了落日晚霞晕染开的血色牡丹,开得嚣狂、开得恣意。

  白绮绣身处一片鲜艳妖红之中,素洁衣裳上亦是狼籍骇人的血迹,她神情苍白茫然,宛若迷途孩子,右手握住鲜血淋漓的绣剪子,软软搁于腿边。

  “绮绣!”赫连瑶华箭步上前,边对身后提裙紧随的玲儿急吼:“快去请大夫!快——”

  他擒起她的手腕,赶忙要替她止血,她的左袖沉沉湿濡,红滟滟血珠子沿着袖缘滴下,足见有多少鲜血流失——

  心急如焚翻过被血染得粘稠的纤腕,他以为会看到皮开肉绽的巨大血口,然而,此时映入眼帘,是几道泛着淡淡红泽的痕,犹如指腹沾了胭脂,轻轻在雪白肤上一抹而过。

  这种痕迹,他见过,还不只一回,当初将古初岁开膛破肚,取出他体内金丝蛊时,那种根本不可能存活的伤口,一瞬之间,被神奇的金色小虫吐出丝线给缝合起来,血肉间穿梭来回的半透明银丝,消失无踪的致命伤势……

  “我怎么了?”白绮绣喃喃自问,定定看着自己的腕脉,方才她明明就……剪子划破肤肉的疼痛,剧烈得教她哆嗦,那不是作梦,她是真的打算寻死,可是……“伤口为什么自己密合?那是什么……那是什么?!”

  是金丝蛊。

  两年前喂进她口中的蛊卵,孵化了,这便是她能复活的原因,赫连瑶华确定了这一点。

  白绮绣见他没有任何惊讶的反应,立即做出联想:“是你!是你把我变成这样?!你对我做了什么?!”

  他不答,她扯紧他的衣襟,忍住失血过多的摇摇欲坠,再质问:“你把我变成怎样的妖物?!我死不了!我死不了了!你……”她眼前一黑,险些瘫软地倒进他怀里,她强撑着双臂,不允许自己在他面前示弱。

  “你怎么可以如此轻贱自己性命?!”赫连瑶华抢走她手里绣剪,视它如毒蛇猛兽,丢得远远,总是待她和颜悦色的他,看到她伤害自己,用天底下最蠢最笨最懦弱最自私的方法,想要结束生命,他动怒了,真的感到非常生气,他无法放软嗓音哄着她,五年前失去她的恐惧,他至今没有忘掉过,刚才踏进房内时,那股绝望和焦急又重新回来了,那股恨极了自己没能保护她的怨懑又重新回来——

  “我本来就是个死人!我已经死了,我不该在这里!我要回去我该去的地方!”白绮绣挣不开他的钳制,只剩言语能与他对抗。

  “这里就是你该回来的地方!”

  两人身后传来玲儿拉着大夫狂奔回来的脚步声,赫连瑶华头也不回,冷喝道:“谁都不许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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