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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没跟你爹吵过要养小狗吗?」

  「没。」秦关摇头。发现小泉旁载浮载沉的一根枝极,他捡起打量,它削去枯皮之后,兴许可以再做支小钗。

  「你不喜欢狗吗?」她印象中,自己周遭的同龄小孩都会在某一段童年里,做出同样的事!向爹娘发嗲,自己会好好替小狗洗澡、喂牠吃饭,保证不麻烦到爹娘,请求他们让她(他)养条狗儿。

  「不会。」不特别喜欢,不特别讨厌。

  「那你为什么不吵着要养狗?」在秦关眼中仍算奶娃娃一只的朱子夜,正值爱发问的年纪,问的全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秦关沉默半晌,正在轻轻弯曲枝极,试试它韧度的双手,啪的一声,不经折的枝极,应声而断,原来,枝极里早已腐烂败坏,根本没有价值。他扔掉枝极的同时,回答她的疑问:「在我懂得吵着要养狗之前,我爹已经过世了。」

  五岁的她,撒娇和爹亲吵着要养狗;五岁的他,却是被后母拽着手臂,拖进严家当铺典当换钱。

  「哦……」她似懂非懂,没有细腻心思去安慰失估的他,他的表情看起来也不需要任何人给予同情。她挠挠脸颊,稚气笑了,「没关系嘛,人都会死掉的,只有早和晚的差别。我爹是这么说的。」她娘亲去世那年,她爹抱紧她,在她耳边喃喃低道。

  秦关本以为她会送上一句「哦……我好抱歉」或是「对不起,我不知道……请你别介意,别难过……」云云之类的无用虚言,没料到她却说了一句……挺风凉的慰藉,要是心里有伤的人听到,无遗是补上血淋淋一刀,幸好,他没有感觉,甚至,他同意她的说法。

  人,都会死,只有早和晚的差别。

  这句话,听来多冷血,然而,它是一种体悟。

  他已经忘记失去爹亲那一天的嚎啕大哭,以及后娘一巴掌落在他脸颊,痛斥他这个累赘无用的讨厌死小鬼,待在家里只会浪费米粮的咆哮。「等我家小黑生小狗,我再抱一只来送你。」补偿他没有养过狗的遗憾。「你喜欢白的黄的黑的还是花的?」她认真的神情,不像随口说说而已,秦关本想拒绝,但她眼眸亮晶晶,害他什么冷冰冰话语只能梗在喉头,末了,他选择了一句!

  「随便。」

  「好呀,随我的便,哪一只最胖最可爱,我就抱哪一只给你。」

  她真爱笑,说没两句话就会呵呵笑几声,明明没说什么高兴的事,她却一脸眉飞色舞。

  「我们该回去了。」他浪费太多时间在陪伴一个黄毛小丫头。

  「太阳都还没下山哩。」玩乐都嘛要等夕阳没入山头,爹娘扯喉喊着要拿鞭子打人时,才准备拍拍屁股上的泥沙草屑,乖乖解散回家。

  秦关不理会她没玩够的贪玩拒绝,径自走向暴暴。牠张开眼,从草茵上站起,他轻拍牠的长脸,再转身要去抱嘟嘴臭脸娃上马,结果,她哪有臭脸?她跑得老远,弯着身,追逐草丛里的小东西,唇都快咧到耳后。

  「别玩了!过来!」他扬声唤她,她没听到,越跑离他越远。他不得不亲自上前去逮她回来。她一见他来,不等他开口,立刻朝他猛招手。「野兔耶!是野兔耶!」她好兴奋,害他以为她是突然发现草堆里有张万两银票在跑。

  「你帮我追牠!」

  「追牠做什么?妳要吃烤野兔吗?」他还没有饿到在路旁随手捉只动物就直接拔毛清肠涂佐料。

  「没有啦!牠毛好蓬哦!我要摸看看是不是很软!」

  就为了这个单纯蠢理由,她追野兔追到牠惊慌失惜,以为自己要被串进竹签,上架碳烤?

  「妳当心点!不要只顾着追兔子― 」

  说时迟,那时快,她的身子蓦地消失在眼前。

  秦关大惊,飞奔上前,看见她跌落一处凹陷的窟窿,摔得四脚朝天,沾了一身污泥。

  「呜……」

  还会呻吟嘛,应该摔得没多严重,要是没声没息,连喊痛都不会,他才需要紧张。

  他步下窟窿,扶起她,迅速扫视她是否受伤,所幸,大概只有臀儿重重摔着了。前几日下了雨,窟窿底部积了些泥水,害她的粉色短氅变成褐泥色,当然,她那张小脸也难逃一劫,一片狼藉。小孩子,真麻烦。他以袖替她抹净脸。「有受伤吗?」

  「没有。」

  「没有就好。」他不费力地抱起她,带她到小泉旁稍事清洗,才发现她右颊有破皮流血,她竟然没哭,不像一般小女娃一受伤就惊天动地大哭,他并未随身携带伤药,只能仔细将伤处的泥沙洗净拭干,等回府后再上药吧。

  「我没有摸到小兔……」她在抱怨,不是抱怨自己跌得好痛,而是抱怨软嫩嫩毛茸茸的小免从面前溜走。

  秦关暗暗叹气。「等等。」说完,他离开小泉,她眨巴眨巴看着他的背影,没多久,他回来了,手里多出一只比她刚刚追逐的更肥更嫩毛色更白的小野兔,将牠塞进她怀里。

  秦关没想到他自己究竟在做什么……

  干嘛因为她一脸失望,便去替她捉只小兔来完成她的心愿?

  「好软哦!」

  果不其然,她咧开嘴儿,笑得开怀,完全忘掉自己跌得多狼狈,小脸埋进兔毛间。

  「骚味好重!」马上又吐吐舌、皱皱鼻,从兔毛里逃开,但笑容仍在。

  他早就料到,带回小兔,一定会得到这种效果,一定,会逗笑她,她太容易满足,示点小事,她就会超快乐。

  「走吧,回严家去。」他看见被她解下的粉色短氅抛在她脚边,她身上只剩下不保暖的袄襦,不适合再久待于空旷原野,此处风大,很容易受风寒。

  「嗯!」她用力点头,放走怀里小兔;她本来就只想试摸兔毛,现在如愿以偿,当然就要让牠回兔窝去。暖呼呼的小兔一溜烟跑掉,一阵凉风,激出她的喷嚏,接近黄昏的气温,确实是冷了许多。

  她蹦蹦跳跳回到暴暴身边,从马屁股摸到马头,再帅气上马,尾随于她身后的秦关,在马背上一坐定,便用自己的衣袍包住她,不让一丝一毫的冷风有机会侵袭她。

  他虽沉静寡言,不代表他的善解人意和他的言词一样稀少。

  「好暖哦。」她咕咕笑了。

  「坐好。」

  「包成这样,我才没机会摔马哩。」她几乎要淹没在他的衣袍里。

  「妳的马怎么不走了?」秦关夹紧马腹,暴暴却不动。

  「哦,牠不知道要走哪个方向回严家。」身为主人的朱子夜,不意外爱驹的反应。

  「牠不识路?」

  「牠只认识我家牧场周遭几里的路。」

  简言之,两人一马,在茫茫茵海间,真的迷失了回家的路。

  第2章(1)

  患难之中,建立出来的感情最是可贵。这句话,是从朱子夜口中说出来的歪理,她凭借着这一点,大刺刺将两人的关系定位在「好哥儿们」,毕竟她与他,有一块儿遛马和迷路的好交情,而铁证就是他送给她的那支珠珠钗。

  交情?

  有这种玩意儿吗?

  秦关怀疑,朱子夜确信不疑。

  于是,这对好哥儿们,在那一年的那一天,正式成军。

  秦关并不想陪小女娃玩起友情家家酒的游戏。

  一开始他摆出冷冰冰态度,希望她会识趣摸摸鼻子,自个儿离他远些。但朱子夜太热情,每年同她爹亲上严家作客,头一件事便是杀进他房里,关哥长关哥短,热络向他报告她这一年怎么过、做了哈些大事、剃过几只羊毛,再更热络问他这一年又是怎么过、做了哈些小事、雕琢几颗宝玉……虽然相隔两地,她几乎天天给他写信,信件内容自然一样废话连篇。她字丑,被爹戏称为蚯蚓字,她握马鞭的时间比握毛笔长,字当然无法练美,然而秦关不同,他的字既工整又漂亮,一撇一勾一砾一策,苍劲有力,流水行云,而他最常回信的内文就是一行字!不要浪费纸墨。

  可她不管,照写,乐此不疲,靠鱼雁往返来联系哥儿们情感。

  明明有足足一整年未见,她却像是不曾与他分离过,没有生疏、没有尴尬、没有隔阂。每回来,都带着笑容和愉悦声调;每回来,都叽叽喳喳说个没停;每回来,都在他身边待满六、七个时辰而不嫌闷;每回来,都让他放下手边工作,陪她聊着他曾经觉得是苦差事的家常闲话……

  她打扮不变,依然是英气十足的骑马裤装,依然是嫌麻烦地将长发扎辫,随手甩在胸前,依然是漂亮的麦色肌肤。

  她笑容不变,依然是咧咧露出白牙,依然是不懂得以掌捂唇,挽救最后一丝丝姑娘家该有的婉约气质。

  她聒噪不变,依然是一件芝麻小事也能说得天花乱坠,比手画脚地说得眉飞色舞。

  唯一产生的改变,是奶味十足的八岁女娃儿长成了十三岁娉婷小姑娘,似箭的光阴,让他与她的相识日子,堂堂迈入第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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