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志明与春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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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Sweet Love”能在宋家的店面上架,绝对是一项大新闻,不但能够提升品牌知名度,也等于是给其他有机农户打了一剂强心针。

  “是是是……”陈志明笑意不减,只是举起手做投降状。“那我去撇个条,立刻就回来?OK?”

  说完,他就转过身,那高大的身躯就像只吃饱闲闲、在大草原上漫步的狮子,晃进向家农场的办公室里。

  春娇瞪大了眼睛。

  他刚刚说了什么?

  撇条?

  她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只能瞪着他的背影,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办公室的门后。

  喔,老天,她简直不敢相信!

  这男人实在太低级了!

  *

  第2章(2)

  宋敏妮的脑袋,在离开向家后,再度陷入过热状态。

  一上车,她又抢先上了前座,吃饭的时候,她更是从头到尾都黏在陈志明的身边,只差没扑进他的怀里,像猫咪一样摩擦撒娇。

  “警长,你还没结婚吗?”

  “那,你有没有女朋友?”

  “上次那件绑架案,真是好惊险哪,你受的伤好了吗?”

  “有没有留下疤?还会不会痛?”

  “我妈跟我,都好崇拜你喔!”

  崇拜?

  一个会在女人面前半点礼仪也不顾,大刺刺的说要去“撇条”的男人,有什么好崇拜的?

  从上车到吃饭,春娇在两人的谈笑声中,竭力忍了又忍,努力维持着脸上的笑容。

  有那么几秒,她真想戳破他表面英勇、实际上无礼粗鲁的假象,但是一想到宋敏妮即将带来的商机,她只能用力咬住舌头,硬是把那些话吞回肚子里。

  哼哼,两个小时之前,这家伙还死不肯来呢!

  没想到,才短短两个小时过去,他倒是态度丕变,还愿意延长“服务”时间,陪宋敏妮到餐厅吃饭。

  瞧着眼前的陈志明,满脸笑意,体贴的微微低头,一一回答宋敏妮的问题,春娇的眼角就忍不住隐隐抽动。

  这不要脸的色胚!

  出发之前,他还抗议她的“使用”方法有误,怀疑自己被当成舞男。结果呢,宋敏妮才吹捧他几句,他就爽得任人勾手摸腿,不但没显示出半点不悦,还满脸是笑,仿佛享受极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家伙的外表的确不差。

  他高大健壮,肤色黝黑,方正的下巴与深刻的五宫,浑身上下都充满着让女人手脚发软的男子气概。他的手臂肌肉鼓起,结实而有力,手掌宽厚,骨节分明,说话的时候,喉结上下起伏着——

  事实上,他性感得要命,雄性费洛蒙多到像是要溢出来。

  也难怪宋敏妮会对陈志明这么的迷恋。这不就是她坚持要他“作陪”的原因吗?

  但。为什么当计划成功,她亲眼目睹贵客被他哄得心花怒放时,她心里竟然会有一滴滴的不舒服呢?

  好不容易,等到用餐完毕,一行人离开了餐厅。宋敏妮在下车之前,才再度把视线调回春娇脸上。

  “镇长,我对你们的有机保养品印象非常深刻,希望有机会我们能够合作。”

  “谢谢。”春娇压住满心的喜悦,一路送她走到寄住的亲戚豪宅前,然后递上一本整理好的文件夹。“这些是镇上所有有机产品的目录,里面有我的名片,宋小姐要是对其他的东西还有兴趣,随时都可以联络我。”

  “好。”宋敏妮笑了笑,看着陈志明时,表情又转为娇羞。“那么,陈警长,你要是有空来洛杉矶,记得要Call我喔!”

  “一定。”他笑着,露出洁白的牙。

  宋敏妮红着脸,对他倾尽魅力的一笑,然后才转身进门。

  直到大门关上后,春娇才松了一口气。

  她快步走回车上,躲避午间毒辣的阳光。而陈志明则是不改慵懒,步履徐缓,悠闲得像是在散步似的,在她就定位快三分钟后,才坐上驾驶座。

  他的慢条斯理,被她严重怀疑为依依不舍,忍不住开口,酸了他一句。

  “怎么?舍不得啊?”

  陈志明瞥她一眼,嘴角微扬。

  “怎么?你嫉妒啊?”

  她倒抽口气,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谁嫉妒?”

  “你啊。”他笑意盎然的调侃,朝她凑近几寸。“如果不是嫉妒,怎么听起来酸溜溜的?”

  “嫉妒?那得要先喜欢,才会有嫉妒。”她扣上安全带,靠在椅背上冷笑,故意上下打量他。“很抱歉,你去骗骗年轻妹妹还可以,可惜不合我的胃口。”

  他耸耸肩,一点儿也不介意她的话,只是噙着深深的笑意,一边发动车子。然后,开口问出,打从他第一天见到她,就重复在问的问题。

  “下班后,和我吃顿饭吧?”

  她的回答, 一如往昔。

  “我没空。”

  *

  她真的不知道,这个男人的脸皮到底有多厚。

  这三个月来,陈志明每天都问同样的问题,有时候一天还会问上三、四次。事实上,他几乎只要遇见她,就会开口约她。

  这个无赖,似乎完全听不懂她的拒绝。

  他只是一而再、再而三,锲而不舍的开口询问,每次她拒绝,他也没有进一步的说服或是强逼,只是会在下一次遇到她时,重复他的邀请。

  他每天都问,而她每天给的答案也都相同。

  她总是毫不客气的拒绝,而他也总是满不在乎的耸肩一笑。

  有时候,春娇会觉得,这个男人根本也不是想追求她,而是把这种邀请,当成一种类似早安你好的问候语。

  但是,如果不是想追求她,他又何必在她加班时,都为她送上热腾腾的宵夜?

  起先,她把他送来的食物都交给双胞胎解决。但是,时间一久,她又开始觉得,自己何必跟食物过不去?既然拒绝不了他的好意,那么她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然后,在她即将下班时,他又会突然出现。

  为了繁杂的镇务,以及即将到来的花卉博览会,她每天都加班到很晚,工作到十二点已经是家常便饭。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陈志明会在她下班时,出现在镇公所,敲着她办公室的门,重复另一段相同的对话。

  “很晚了,我送你回去。”

  看着那懒洋洋的倚在门上的男人,春娇将桌上的文件放进包包里,再抓起车钥匙,起身回答相同的答案。

  “我自己有车。”

  他扬了扬嘴角,没多说什么,却也没让开。

  这个男人几乎占据了整扇门。

  他的笑容里,有着期待。

  春娇眯了眯眼,也露出微笑,然后踩着三吋高的高跟鞋,喀啦喀啦的朝着他笔直走过去。

  她在心底盘算的高跟鞋攻击,被他野性的本能察觉。就在两人接近,她即将一脚踩上他的旧布鞋时,高大的身影一闪,成功的避开攻击,也让出了去路。

  哼,算他识相!

  春娇仰起下巴,挤过他的身边,克制着不要去感觉他的胸膛有多么结实、温度有多么暖烫。她维持完美的镇定,走出镇公所,一路来到停车场。

  一路上,她虽然没有回头,却仍可以听见他稳健的脚步声,亦步亦趋的跟随而来。

  春娇坐进心爱的跑车,在浓浓的夜色中,穿越入夜的小镇。黑夜中的镇上,车寂人杳。

  镇外的菊花田里,无数的灯火照亮夜空。而陈志明的黑色悍马,始终保持稳定的速度跟距离跟在她的后头,直到她的车子驶入自家庭院。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自从他每天晚上都开车护送她回家后,在内心深处,她的确安心不少。

  这个小镇虽然不像城市那么繁华,但坏人可不是只在城市里出没的。

  让一个破案无数、骁勇过人的警长来做她的夜间保镖,似乎是有些大材小用。其实,在她心里,始终都知道,她使唤陈志明的次数跟方式,都是让他屈就了。

  这些日子以来,他并非闲闲无事。

  短短三个月内,他调派邻近几个分局的人手,共同破获了一个走私案,查获的海洛因砖价值超过两千万。不只如此,他还加强了邻近几个镇的警力互助网,降低了犯罪率,镇上的治安,因为他的到任变得更安定。他甚至跟那些逞凶斗勇的年轻人轻易打成一片,遇到有事发生的时候,还会请他去调解,血气方刚的械斗次数,因此大为降低。

  所有人都喜欢他。

  不知从何时开始,大家都称他为“警长”。

  他陪着老人家下棋,逗老人家开心,帮助受伤的孕妇,还逮着肇事逃逸的无良驾驶。他找回每一个失踪的小孩跟小孩的球、狗,还有鞋子。有一次她亲眼看见,他领着一群国小学生到分局里做教学参观,幽默的言词,逗得学生们笑声不停,争着举手发问。

  这样一个男人,正倾尽全力在追求她——

  夜色更浓,春娇把车停好,下了车。

  而陈志明照样把车停在车道上,也跟着下了车,就像过去三个月来的每个晚上,他几个大步就走到她身后,陪着她穿越自家前方、母亲悉心照料的小花园。

  街灯下,花园里的花迎着夜风摇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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