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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便好了。」

  「你喜欢到餐店去食,还是到舍下去晚饭?」他又问。

  「唔,如果方便的话,就到你家里去好了。」

  「很好,我也想多些在家里吃饭,因为平时常常到外面应酬,难得在家中陪陪母亲吃晚饭。」他也乘机这样说,当然他这样说,也是大有作用的。

  「唔,邓浩文,你真孝心。」

  她对他带点欣赏地笑笑。

  他只是笑了一下,当然,他这样做并不单是为了孝心那么简单,以前,他的女秘书董丽娜也曾暗示想到他的家里去吃晚饭,他可没有邀请她回去,为的就是不想自己的母亲有误会,现在他却急不及待地将伊华带回家去介绍给他母亲认识,那么「好戏」就在后头了。

  他满心欢喜,驾著跑车全速地往浅水湾驶去。

  果然,当他们到达时,他的母亲看见伊华,立即大喜过望,何况这一个女孩子,既美丽又雍容雅丽,而且还是儿子第一次带女朋友回家。

  她双手握著伊华的手不放,喜孜孜地说:「噢,伊华小姐,欢迎!欢迎!」

  她竟然将她称为小姐。

  「伯母你好!」她也热情地和邓浩文的母亲握手。

  邓太太打扮优雅高贵而慈祥。

  「伊华小姐,你真是绝色美女,浩文,你终于肯带她回来见我了。」

  「妈,你不要老是抓住伊华的手不放,别将客人吓怕了。」

  邓浩文在旁笑著跟他母亲说,自然,心底里是十分喜欢的。

  「噢,对不起,我实在是太胡涂了……而且我也实在是大高兴了,请坐,请坐。」邓太太殷勤地招呼著她。

  「伯母,你太客气了,你叫我伊华好了。」她被这热情的邓太太弄得有点儿手足无措,但无可否认,内心却是蛮高兴的。

  「很好,很好,伊华,你要喝点甚么?茶?汽水或是果汁?」

  「随便好了。」

  「橙汁吧,橙汁对你有益。」她又随即叫道:「二姐!二姐……」

  「妈,你不要这样忙碌了,伊华是公司的职员,也不是外人,你歇歇吧!」

  「二姐总是不懂礼貌规矩,客人来了这么久也不出来招呼一下,不知躲到哪里去。」

  既然佣人不知躲到哪里去,邓太太不只噜苏,但心急的她也就急不及待地自己跑出客厅。

  「邓浩文,你母亲真的十分好客。」伊华也为之笑了起来。

  「伊华,请你不要见怪,我早巳想到她会这样闹哄哄的,但还是比我想像中要紧张。」他尴尬地说。

  「噢,我怎会见怪呢,你妈妈也是出于一片好意,且是十分喜客呢!」

  这时邓太大巳快步地走回来了,身后是一名女佣人。

  这又是出乎伊华意料之外,原来这一个女佣并不是捧出一杯橙汁,而是一整瓶。

  只见二姐用银盘子捧出一个盛著橙汁的精致水晶瓶子,一只雕刻著相同花纹的精致杯子,很精致漂亮的水晶杯套。

  「妈,如果伊华喝了这一大瓶橙汁,今晚她怎食得下晚饭?」邓浩文为之啼笑皆非。

  「呀,是了,浩文,你真没心肝,既然伊华来食晚饭的,为甚么你不早点打电话回来说一声,好让我准备多些菜肴。」

  邓太太用责备的眼光望著邓浩文。

  「我就是害怕你乱搞一通。」邓浩文没好气地说:「伊华就是要来安安静地吃一顿家常便饭罢了。」

  「二姐,快去吩咐厨子多配几款菜式,对了,伊华,爱吃甚么菜?我们的厨子厨艺也不错的。」

  「随便好了,伯母。」

  「说嘛,告诉我爱吃甚么菜,不要客气,第一次来食饭,不知你喜欢甚么菜,我们这个厨子是个巧手,只要是不太困难的东西,他都可以弄出来的。」

  「伯母,我甚么东西都食的,你千万不要特别为我而弄太多的食物,我就只喜欢食家庭式的小菜。」

  「好,好极了,二姐,快去吩咐厨子,弄几个精致点的小菜吧。」

  二姐放下银盘子,替伊华斟好了橙汁:「小姐,请随便。」说完便退了出去。

  「伊华,请喝吧!」她将二姐斟好了的果汁,亲自拿起来递给伊华。

  伊华连忙接住,说:「伯母,你实在是太客气了。」

  接著,这位第一次看见儿子带著女朋友回来的母亲,对著这个可人儿不停地问这问那,一时对她赞不绝口,一时又关怀备至,事实上邓太太是很明白自己儿子的心理。

  她虽然一直催促儿子快些成家,但邓浩文一直全无此意,这令她十分之著急,而且邓浩文也从未带过任何女孩子回家,虽然邓浩文年纪并不大,但做母亲的,眼看儿子事业有成,但总是见他无意成家,心里著实是心急的,而且也担心儿子不知道会左挑右选之际,到时会选了怎样的一个女孩子呢!

  现在,终于肯把女朋友带回家了,而且又是个如此高贵美丽的女孩子,所谓知子莫若母,那自然不会是普通的女性朋友了,所以,她一看见伊华,也就大为高兴,知道这就是真命天子,所以急不及待,差不多立刻要将伊华当作未来媳妇了。

  「妈,你不要老是缠著伊华发问好吗?你会吓怕人家的,我担心她今后也不敢再踏足我们家了。」邓浩文不得不替伊华解围,故意这样说。事实上,他亦是真有点担心。

  邓浩文这样说,果然十分之有效,他母亲忙说:「噢,伊华,对不起,我实在是太唠叨了,不过,今天我是实在太高兴,你可千万别见怪,可不要不再来探我。」

  「不会的,伯母,你这么好客。」伊华安不得不安慰她说。因为她真的有点忧形于色,可能是他儿子这么一说,她怕会是空欢喜一场,以后又难得看见伊华了。

  「伊华,我要你答应我,以后一定要常常来我们这里玩。」

  「我会常常来问候你的。」伊华不得不这样说,因为她的确是要常常来,她答应了教邓浩文绘油画。

  「噢,那我就放心了。好了,我也不好意思再烦你,浩文,好好招呼伊华,我去看看他们安排今晚的晚餐。」

  她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大厅。

  他们两人都不禁为之松了一口气,相视而笑。

  「伊华,我母亲实在是太烦人了,是不是?」他带点歉意地说。

  「哦,她是出于一番好意。」她笑著说:「邓浩文,看来你是甚少带女友回家,所以伯母才会这么紧张,是不是?」

  「不是甚少,是第一次。」他坦白地说。

  「噢,那就更不能怪她了。」伊华感到讶异,接著笑了笑说:「事实上,要怪责的人,应该是你。」

  「甚么?怪我从未带过女朋友回家?」

  他有点摸不著头脑地问。

  「对啊,这么一个大男人,怎会从未带过女朋友回家见见母亲的呢?」伊华故意认真地说。

  「但……但我又真的结识不到合意的女友嘛!」他无可奈何地说。

  「你置身众香国之中,怎会结识不到合意的女朋友?」

  「可惜事实却是如此。」

  「那么,你一定是一个很挑剔又或者是一个很自大的人。」

  「我是一个很挑剔的人。」

  「你终于肯承认你是一个很挑剔的人。」

  「我无法抵赖。」

  于是他们两人都开心地大笑起来。

  伊华似乎很欣赏他这一种「很挑剔」的性格。

  不久,晚饭就准备好了,邓浩文母亲自然又殷勤地为伊华布菜,幸好这次她的「手法」比较温和一点,不像刚才使人连喘息的机会也没有,也许她真的有点担心会吓怕了伊华,令她以后也不敢再踏足邓浩文的家里了,甚至会误了他俩的「好事」。

  晚饭后,他们的油画课才开始。

  「邓浩文,你的铅笔画虽然很了不起,但在西洋艺坛上,是以油画为主流的,铅笔画艺术价值不高,如作个譬喻,在文学创作上,铅笔画只不过是散文,无论散文如何美妙,在文学价值仍远远此不上小说,只有小说才是真正的文学作品,小说就有如绘画艺术中的油画,事实上,小说不特有严谨的结构,在创作形式上包罗了散文、诗、评论、戏剧等形式,皆统统可以统辑在小说之内。小说中的描写及陈述,那就是散文;小说中的各个角色的对白,就是戏剧;小说中的意境,就是诗。气势宏伟的小说,就是一首史诗,小说所反映出的人生观及价值就是评论,在绘画艺术上,油画的地位和文学上的小说可以说是同等重要,所以,邓浩文,你非真的要在绘画上下一番苦功不可。」

  「谨受教!」邓浩文严肃地说。

  伊华听了为之噗嗤一笑,说:「对不起,邓浩文,我说教气味太重了,你不妨以游戏心情来学习。」

  「唔,这正是我所希望之事。」

  于是伊华教他运用画笔,及如何调色,事实上,绘油画不一定是要用各种画笔,用来调色那一把小批刀,原来也可以大加运用,伊华示范用这批刀揩了颜料在画布上涂涂抹抹,一时将刀平涂,一时又将刀背擦拉,不久就在画布上浮现出一幅半抽象的图画,别有一番意境,令邓浩文为之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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