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黑马王子骑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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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你倒好,你一出现就光芒万丈,把所有男人的目光全都吸引去,你公司的女同事们不怨你要怨谁?她们不拿你当敌人,又该拿谁当仇敌?总之一句话,你就是“顾人怨”。”素谨毫不客气的给沈爱君狠狠一击。哈哈!这实在是太爽了,因为她跟沈爱君做朋友这么多年,她一直像只丑小鸭一样待在白天鹅的身边,她不曾有怨吗?

  拜托!当然有。

  她学生时代暗恋的男孩子喜欢的永远不是她,而是沈爱君;而可怜的她还要很哥儿们、很阿莎力的把沈爱君介绍给那些男孩子。

  她怨吗?

  她当然怨!但沈爱君为人不错,没什么心机,很单纯,跟她做朋友很轻松、很快乐,所以,她俩的友谊才能一直长存到现在。

  她当然也很喜欢沈爱君,要不然也不会从学生时代一直跟她友好到现在,但偶尔挫一挫沈爱君的锐气,也是满爽的一件事。

  沈爱君因先天的条件不错,再加上后天的努力,所以,不管是工作,还是恋爱,总是一帆风顺到令人眼红的地步;而她则是个坏心眼的女孩子,有时候也很想看看沈爱君吃鳖的样子。像现在这样,沈爱君蹙着眉头,一副很伤脑筋的模样,唉!真是令她爽毙了,素谨偷偷的笑。

  沈爱君没发现,因为她还是很苦恼。她知道长得好看是她没人缘的原因,但长相是天生的、是父母亲给她的,她又不能说不要就不要。

  “我怎么办啊?素谨。”

  问她?!

  她怎么知道啊!素谨翻了个白眼。“不过,你的情况倒是跟我们公司的秘书长相反。”

  “怎么相反?”

  “她工作能力很强……”

  “我的工作能力也很好耶!”素谨还没说完,沈爱君就急着抗议。

  素谨横了沈爱君一眼。“你到底要不要听我吧话说完啊?”

  “哦!”沈爱君赶絮闭上嘴巴。

  她什么人都不怕,就怕素谨这个绝无仅有的好朋友。

  “……她人缘也不错。”

  “啊?!为什么?”沈爱君发问。

  这她就问对了,“因为她打扮老土,全身上下一身黑,又戴一了个土里土气的黑框眼镜,全公司上下没一个男同事肯对她另眼相待,所以对公司的女同事就构不上威胁,那么,那些虚荣的女人当然就乐意跟她做朋友啦!”

  素谨说完,沈爱君陷入无语的思考中,久久之梭才回神。“她在你们公司待很久了吗?”

  “五年有了吧!”

  “你们公司的女同事都对她很好?”

  “嗯!她们还会约她一起去吃午饭呢!”

  “那你们公司的老板娘也不曾找她的麻烦?”

  “她跟我们老板娘可好了,偶尔两个人还会去逛街买衣服;说到这个,上次我们秘书长生日的时候,我们老板娘还送她一套香奈儿的套装,价值不菲呢!”

  “什么?你们老板娘对她那么好!”

  “是啊!”素谨很得意的点头。

  怎样,这一击对沈爱君而言够重的了吧!

  素谨很坏心眼地偷偷地笑着。

  她本来只是想戏弄沈爱君一下下,没想到却遭来意想不到的结果,因为在她窃笑之后,沈爱君经过一番思考,痛定思痛的做出决定――

  “我要变成她那个样子。”

  “什么!”素谨以为她听错了。

  “我以后要穿黑衣服、黑套装,还要戴黑框眼镜,把自己装扮得像个老处女。”她再也不要被女人看不起,最后还被当成女性公敌;她要有女朋友,不要一个人孤伶伶的吃饭。而更重要的是,她不要再三天两头被迫换工作了,她这样要到哪时候才有一份正经且稳定的工作啊?

  因此她决定了,她要改变自己。

  从那天起,沈爱君从头到尾改变了,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

  “你就不能好好的坐着吗,非要摆出这么难看的姿势?”蒋董事长看着唯一的儿子――蒋宽隆。

  今天,他叫儿子回来是打算把家业交给他的,没想到这个孽子,看看他这是什么德行,站没站姿、坐没坐相,一副流氓、老大的痞子相,他真不想把公司交到儿子的手中,可无奈的是,他只有这个儿子,他这辈子还只能靠他。

  偏偏,蒋宽隆从小就跟他不亲,其实,这事严格说来也要怪他自己。

  蒋宽隆打小就被他送去英国接受严格的英才教育,父子俩没感情是可以预期的,但是瞧瞧他,他在英国就学成这副德行吗?

  左看右看,他都不觉得儿子是个有能力的人,说他颓废、说他是个痞子,相信远比较有说服力。

  “你这样,我明天怎么把你介绍给各个董事,说服他们让你接管公司业务呢?”他这个儿子在英国到底学了什么啊?蒋董事长只差没把这句疑惑问出口。

  而蒋宽隆呢?他虽坐没坐相、站没站姿,但他父亲拿给他的报表,他可是看得很认真。

  他在英国是学企业管理的,但他对建筑工程的兴趣就是比较大一些,所以,他企管没修毕业,就改修建筑;建筑修到一半,他又觉得实务比较重要,因此,他又跑去盖房子。

  如果真要问他在英国学了什么?唔――那他只能回答,盖房子。毕竟,这是他学得比较久,又比较实在的一门学问。

  不过,这种话可不能说给他那个老学究似的父亲听,听了,只怕他父亲会当场晕死给他看。

  蒋宽隆很识时务的没多说一句话。

  他将他父亲要交给他的业务内容大略看了一遍,那还真不是他的兴趣,怎么办?老实跟父亲讲,只怕他父亲会不开心。

  不过,他倒是在英国认识了一个朋友,真的只称得上是认识,算不上深交,不过那个人没家世、没背景,就是有能力,而且有雄心、有抱负,可惜就是没人脉,或许他可以靠还留在英国的朋友试着帮他联络那人,让他们两人做一场交易。反正,他对父亲的事业没多大的兴趣,与其让他把公司给搞垮,还不如让有能力的人去接任――他是这么想啦!

  但他知道父亲一定不会同意的。

  唉!看来,他回台湾还真别想过好日子。

  \"你给我一个月的时间,个月后,我会回来接掌你的公司。\"蒋宽隆把那些讨人厌的数据资料丢回桌上。

  他看得头都痛了。

  \"一个月!为什么?\"

  \"我需要时间适应。\"其实,他是需要时间找人。

  除了做他喜欢的工作外,他是个标准的公子哥,只会吃喝玩乐,就是不会做事;但谁说公子哥就没有用,就不能成为领导者?

  他不赞成这种理论,毕竟,知人善任也是很重要的,他只要会用人,不会做事无所谓!唔──他喜欢这个说法。

  蒋宽隆决定好好的善待自己,待会儿,他要先透过关系去找那个能帮他的人,之后再去找国中同学疯一疯。

  *****

  \"哦,shit、shit!\"沈爱君觉得自己真是倒楣透了,临出门时下了一场大雨不打紧,撑着雨伞赶去应征,还被没公德心的车子激起来的水溅到,衰!真是衰透了。

  沈爱君一路咒骂那辆车子,恨不得那个开快车的驾驶人今天出车祸──唔!出车祸不好,因为被他撞到的人会很倒楣;要不然诅咒他、诅咒他今天吃饭噎到、喝水呛到好了。

  唔!这个不错,对,就是这样。

  沈爱君一路骂,而就在转个弯的地方!

  哈!就是这辆子,车号3Q─9782,墨绿色的T0YOTA。

  \"你死!\"沈爱君收起雨伞,也不顾自己这样会不会淋到雨,拿起伞柄就猛戳人家的车轮。

  这是蒋宽隆回台湾之后,看到的第一幕有趣景象。

  台湾给他的印象,从下飞机的那一刻到与他父亲见面后,不是死板板的,就是死气沉沉的,但是这个女的──

  唔~~该怎么形容她呢?

  她那身打扮实在不怎么样,老气、土、俗!总之,什么难看的字眼加诸在她身上都不显得突兀,但她的行为举止就很好笑了。

  她的样子看起来像是很不爽那辆车子,但她却很有良心的只攻击它的车轮,只不过,那里很坚硬,根本不是她小小的伞柄可以对付得了的。

  嘿嘿!他忍不住笑了两声。

  而沈爱君听到了。

  这个路人甲很无聊喔!

  \"你看什么看!\"还赏给人家一个中指跟一个白眼。

  这就了不得了!毕竟,蒋宽隆什么自信都没有,就是对自己的长相还有一点信心;从小到大,拜倒在他西装裤下的女人没有一千,也有一百,这个……唔!看起来很像老处女的女人竟然有这种勇气跟他比中指!

  算他佩服她!不过,他从来没有在大马路上泡马子的习惯,而他也不想为她破例,所以,蒋宽隆与沈爱君错身离开。

  而沈爱君呢?她还在那里继续用她的伞柄攻击她的敌人──那个害她没法子去找工作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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