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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关静

  近来为了自己的萎靡不振,所以,关小静特地找了红杏姑娘一起比赛,看能不能激发自己努力写作,而刚开始的时候的确效果良好,但日子一久——

  偶尔红杏姑娘心情不好打电话来抱怨,身为好友的关小静当然是跟她抱在一起哭,未了还安慰她几声,然后问她,“那——你写了几行?”

  “我、我心情不好,我没有写。”

  “真的?!”关小静立刻眼睛一亮,马上怂恿可怜的红杏说:“那我们今天都不要写好不好,因为我写不出来。”

  “这个——”红杏状似为难。

  “哎哟~~你不是心情不好吗?那心情不好干嘛写稿子,不要这样折磨自己嘛!我们明天再开始比,怎么样?”

  “唔——好吧!”于是红杏便被关小静给说服成功,哦!万岁、万岁——

  再来红杏去公司上班,回来之后,关小静打电话去关心她的写作进度。“怎么样,你写到哪里?”

  “今天去公司很累,我想我今天跟明天都不能写了。”

  “真的,好,那我够义气一点,也陪你不写。”

  “真的吗?关小静,你真好。”红杏感激得痛哭流涕,孰不知我是遇到懒病发作,一点都不想动笔。

  后来这种事件发生的次数多了,连红杏一遇到有事,也想照章办理。

  那天,她一时兴趣开始打扫屋子,打算当个贤慧的女人,洗衣、烧饭样样来,还打电话来要求关小静今天暂时休兵一天,哇哩~~

  好啦!答应她。

  但接下来,她又遇到工作要忙,“那关小静明天——”

  “小红杏。”关小静马上打断她接下来的话。

  “唔?”

  “你觉不觉得我们这样根本就不像是在比赛,反倒是在拖延彼此的进度,这样很不好喔!”关小静摇头,言者谆谆的劝导小红杏及时回头是岸,我们两个再这么堕落下去会都没饭吃的。

  “哦!”小红杏如此认同,而且还很用力的反省,之后,她灵机一动告诉关小静,“那我预计下礼拜二完稿。”

  “唔——”关小静数一数稿子的进度,“我差不多也是那个时候。” “那这样好了,如果下礼拜二没写完的人就得罚跪一个小时。”

  “啥米?罚跪!”

  “对啊!有赏有罚嘛!”

  “什么有赏有罚,我们比赛哪时候有赏了?每次都说要去晶华摆两桌,哪一次真摆成功了,现在SARS疫情这么严重,就更不可能了嘛——”关小静立刻发挥碎碎念的功力,但却没把小红杏吓跑,所以比赛照常进行。

  而且下礼拜二若没完稿,关小静真的得在家里罚跪一个小时,呜呜呜~~那我还在这里写什么序,人家要去写稿子了啦!BYE-BYE。

  第一章

  架好针孔摄影机,将买好的零食倒了一地,陆永澄的生活一直都过得很靡烂,但她却有一群比她更为靡烂的酒肉朋友。

  她给他们钱,豢养着他们;而他们则给她快乐。

  这就叫做各取所需。

  陆永澄一点都不在意别人是怎么看待她的友情,反正她的爸爸、妈妈什么都没有,就是有钱,所以,她索性当个彻彻底底的败家女。

  今天,她这个败家女等了好久,终于逮到机会等到爸妈不在。

  当她爸妈前脚一走,陆永澄马上呼朋引伴到家里来开安安静静的小PARTY。而PARTY小归小,但除了没有喧闹的音乐之外,酒精、大麻——一些能麻痹人心的毒药却是应有尽有。

  她是不碰毒品的,因为,毒品会伤害她美丽的肌肤;但她喝酒,因为酒能助兴。

  他们这群朋友常常没天没地地玩在一块,而之所以会装针孔摄影机,偷窥她姊姊的生活,则是因为他们这群酒肉朋友对她那个资优生的姊姊很感兴趣。

  陆永熙——她姊姊的名字;她们两人虽然名字只有一字之别,但是在相貌、个性上却差得十万八千里。

  换言之,也就是她很美,陆永熙很丑。

  什么?不信?!

  那就去问问陆永熙吧!看看她的历届男朋友中,有哪个不拜倒在她陆永澄的石榴裙下,成为她的裙下败将。

  陆永熙的爱情走得很坎坷,但十有八九的原因都是出在她身上,而她一点都不在意,因为,抢走永熙的男朋友是她一生中最大的快乐。

  她不喜欢永熙,别多问,这是没有原因的,就像是与生俱来,和在骨血里的本能,反正她们姊妹俩从来就是不对盘。

  她常常偷窥永熙的生活,从中探得永熙的喜恶,然后再将她爱的、喜欢的,狠狠的抢夺过来。

  什么?说她这个妹妹很坏?

  哼!坏就坏,她一点都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她这个人。

  “永澄——”一个男孩捱着陆永澄的身边坐了下来。床陷了下去,她可以感受到男孩的存在,便挑起眼看了男孩一眼。

  男孩笑得很腼,因为陆永澄是他们这群人的头头,她常常要他们叫她“女王”。而他也都叫得心甘情愿,因为她在他心目中的地位真的跟个女王没什么两样,他甚至想,如果她要他跪下来舔她的脚趾头,他也会愿意吧!

  “干嘛啦?”

  男孩虽冲着她一直笑,但陆永澄对男孩却没有多大的耐性,谁教男人示好的动作她早看多了,这点小殷勤、小暧昧,对她一点都不受用。

  她陆永澄要的是更火辣的爱情——爱情,哦——不!她讲错了,其实,她要的绝不可能是爱情,只可能是性爱。

  性之于她而言,远比毒品更迷人。自从她十六岁那年尝过第一次后,便无可救药的爱上鱼水交欢、肉体搏战的美妙滋味。

  咦?说她很坏!

  喝!你们到现在才知道?!太晚了吧?

  “你想说什么就快说呀!”他闷得她都快受不了了,呼呼呼~~口好渴,好想喝酒哟!

  陆永澄以手当扇,一手撩起自己的长发,一手插着她红通通的脸颊。

  她的长发掉了几缯下来,就贴在她纤细的脖于上。

  陆永澄才十七岁,但她早熟的胴体,还有她撩人的姿态却显得好性感。

  她性感的模样让男孩频频吞口水,他紧紧握住的手掌上微微地冒着汗,心想着自己该怎么说,她才能明白他的心意。

  他不知道陆永澄根本就不想听他说,她只想喝水。

  她站了起来。

  男孩的手急急的握住她。

  他的手黏黏的,好讨人厌。陆永澄皱着眉甩掉男孩的手,粗声粗气的问他一句,“你到底想干什么啦?”

  “我、我——我想请你、请你——给我一个机会,跟、跟、跟我交往可、可以吗?”一句话让男孩分成两、三句话才说完,足以见得他有多紧张、多么在乎她。

  “你?!”陆永澄却不客气的喷笑出来。

  凭他也配爱上她!

  这太可笑了吧!

  陆永澄几乎要用鼻子喷气了,这个书呆子,到底是谁带他走进她的生活圈的?唔——太久远的事情,她记不清了。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根本不是她想要的那一型的男孩子。

  她要的男孩子要坏坏的、要让人恨得牙痒痒的,要能在床上征服她、取悦她,要——

  突然她的房门打开来,另一个男孩定了进来——

  而陆永澄立刻笑了。

  就是他!

  她要的人就是他,严致中。

  他只长她一届,却是她的家教。他很酷,也很坏,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他不大说话,他总是冷着一张脸,按步就班的教她功课——那是他的责任,因为他靠家教赚取生活费。

  她几乎是第一眼看到严致中的人就爱上他了,因为,从小到大还没有一个人能躲得过她的魅力,敢不爱她、不看她一眼的;而他,是头一个。

  所以她缠上他、钓上他——用的是魅力?

  错了,她不是说过了吗,他对她的魅力视若无睹;她用的是钱。

  严致中很缺钱。

  为什么?

  她不知道,因为他从不跟她讲有关他的私事;她甚至连他读哪所学校都不知道。

  但没关系,他很酷、很不喜欢理人,但他还是很迷人。她甚至怀疑他另外有在兼差,还跟别的女人在一起。

  问她为什么会知道?哦~~理由有两个,一个是她闻得出来他身上有别的女人的味道,第二个原因是因为他很缺钱。

  严致中是那种为了钱,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男孩。所以,她怀疑不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他应该是在兼差当牛郎。

  “我以为你今天不会来了。”

  一看到严致中,陆永澄便巴了上去,双手环着他的颈子,人就挂在他的身上,完全无视刚刚跟她告白的男孩,不去思考她这样的动作有多伤人。

  她好想跟严致中在一起,好想、好想——

  她吻着他,在他的眼角、在他的眉梢……她乱吻一通。

  男孩的心揪得紧紧的。

  严致中读得出来男孩眼中幅射出来的妒意,他用力拔开挂在他身上的陆永澄,告诉她,“我是收费的。”

  他从来不避讳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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