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我率先举步,“到我住宿的旅店去,那里附设的餐厅看起来似乎还不错。”
“谢谢你!”女孩蹦蹦跳跳她跟著我,天真爽朗她笑著说:“我真高兴,终于有人陪我吃饭了。”
我们并肩走过沙滩,踏上小径。小径两旁长满了灌木丛以及杂草,高大的乔木上缠绕著许多不知名的爬藤植物,它们紧紧地依附著树干,生长得十分茂密。林木遮掩住了月光,幸好教师会馆外有两盏路灯,苍白的光线投射在小径上,足以辨识路况。
“你总有朋友吧?”我问:“还在读书吗?”
“我是文化大学美术系,一年级的学生。”她说:“暑假过后就是二年级了。”
“哦?”我淡淡地回答,不想谈论任何有关美术的话题。“你一个人到垦丁来玩吗?”
“不是!”罗小倩轻轻摇了摇头,“我和同学一起来的,他们现在在旅馆里唱卡拉0K,吵得天翻地覆,我不想加入他们,所以一个人跑了出来。”
“为什么不和他们在一起?”
“我不喜欢跟他们在一起。”
“为什么?”我不懂。
“他们太幼稚了,只会胡闹。”她又摇头,“我不喜欢。”
“他们太幼稚了?”我不禁笑了起来,“你也不过十九岁。这年龄的孩子就是这样,总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了。”
“我不是孩子。”罗小倩不服气地纠正我的说法,“我觉得自己比他们成熟多了。”
“好吧,我们不谈这个问题。”我指了指前面说:“我住宿的旅店到了。”
我们走进餐厅,挑了靠窗的位子坐下来,才刚坐定,服务生便拿了价目表过来。
餐厅裹只供应一些简单的客饭,我看了看,很快地说:“牛肉烩饭,还要一杯蕃茄汁。”
“我也一样。”罗小情说。
服务生走了,留下我们相对而坐。
在明亮的灯光下,我终于得以仔细地将她看清楚。她看起来比在沙滩上还要漂亮,两道浓黑整齐的眉毛,使她显得有些男孩子的英气;一对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带著一种固执倔强的神情。
她的头发乌黑柔亮,小小的嘴唇红润微翘,肌肤细嫩而健康,丰腴的双颊白里透红。我瞥一眼她身上的衬衫,发现它的质料和剪裁皆属上乘,而她腕上的手表,更是名牌的百达翡丽,价值不低。
看来她出身自一个富有的家庭,在良好的经济环境下长大。
“这里看来挺不错的,我从来没来过。”她好奇地打量著四周。
虽然不是假日,但是由于暑假的关系,垦丁的观光客仍然不少。此时餐厅里大约坐了七成的客人,年轻人三五成群的聚集,兴高采烈地谈笑著。
“我也没来过。”我说:“以前来垦丁,都是寄宿在朋友家,现在朋友搬走了,就只好住旅馆了。”
我指的朋友,就是张凯文。他的老家原本在这里,两年前将祖产卖了,带著父母家人搬到台北去。
“你为什么一个人来这里?”罗小倩好奇地问。
“我是来度假的,一个人比较轻松自在。”我简单地回答。
“你喜欢一个人来?”她紧接著问。
“是的。”我不想再谈这个问题,便说:“你真的连一个亲人也没有吗?”我小心地问,深怕伤了她。
“我……”她畴曙著,似有难言之隐。“我们不要谈这个问题好不好?”
“好!”我赞同地说:“如果你不愿意谈,我当然不会勉强你。”
这时服务生将我们的餐饮送来了,罗小倩深深吸一口气,笑著说:“嗯,好香喔!看起来好好吃的样子。”
我尝了一口,的确好吃,称得上是色香味俱全。
“你打算在这玩几天?”她问我。
“不一定。”我说:“高兴玩几天就玩几天,并没有预定的时间表。”
她听了我的回答,陷入了沉思之中。我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也懒得问她。对我而言,她不过是个萍水相逢的女孩,我打算吃过饭后,就早早地打发她走。
当我狼吞虎咽地将一盘饭吃得精光的时候,她只吃了一半。女孩子和男孩子就是不同,她们的吃相永远秀气文雅,速度也慢了许多。
我端起蕃茄汁咦饮著,耐心地等著她。
“赵大哥。”她沉吟半晌,终于开口说:“我可以称呼你〝赵大哥〞吗?”
我笑了,“你应该称呼我〝赵叔叔〞才是,因为我足足大你十四岁。”
“不!”她执意地说:“你看起来很年轻,一点也不像是个三十三岁的人,我要叫你〝赵大哥〞。”
“好吧!”我丝毫不以为意,“随你。”
“赵大哥,”她熟稔地呼唤我,“明天我陪你到处去走走,好不好?反正你也是一个人,有个人陪你,你就不会觉得寂寞了。”
“谁说我寂寞!”我惊讶地望著她,一个小女孩如何能窥知我的心事?
她垂下眼脸,望著杯中猩红色的液体,轻轻地说:“我在沙滩上听你吹口琴,觉得好凄凉,我想你一定很寂寞。”
口琴!旦琴泄漏了我的心情,我竟浑然不知。这个天真的小女孩,心思是何等的敏锐易感,她懂得我的寂寞!
“这样不太好吧!”对于她的好意,我只有婉拒,“你不是和班上的同学一起来的吗?
参加团体活动时,最好不要单独行动。”
“管他们呢!”她满不在乎地说:“和他们在一起既无聊又乏味,我喜欢和你在一起,你不像那些臭男生一样幼稚,真受不了他们!赵大哥,让我陪你好不好?”
她那近乎哀求的热切眼神,使我警觉到一些颇不寻常的讯息。这个小女孩,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你应该和你同年龄的孩子在一起。我喜欢一个人,一个人轻松自在,一点也不会寂寞。”我回答。
“我说过了,我不是孩子。”她很明显地受了伤。“我不喜欢和他们在一起,每一个人都无聊透了。”她别过脸去不看我,想要掩饰失望的表情,“你不喜欢我陪你,并不是因为我的年龄,而是因为你讨厌我。”
“我不讨厌你。”我连忙安慰她,“你很可爱,我怎么会讨厌你?”
“真的?”她的脸上充满了惊喜,“你真的不讨厌我?”
“当然不!”我笑著说:“你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孩子。”
她闻言,立即拉长了脸,嘟起嘴抗议:“我不是孩子!”
“好,就算你不是孩子。”我看了看手表,说:“现在时间不早,你也该回去了。”
“为什么赶我走?”她蹙起了眉头,“现在明明还早。”
我有点啼笑皆非,这个女孩太聪明了。
“不是赶你走,因为我坐了一天的车,有点累了,想要早点休息。”
她紧绷的脸,立即转为和缓,“啊,我太自私了,完全没有顾虑到你。”她责备著自己,并端起杯子,急急地喝著,“我把果汁喝完就走。”
“不要急,慢慢喝。”我可不想她呛到了。
她的眼比落在我的腕表上,很有兴趣地说:“赵大哥,你的手表好奇怪喔,可不可以借我看看?”
我笑了笑,把手中过去。
她细细地端详,眼里充满了好奇。“这只表看起来好旧,样式也很奇怪,这是什么表?”
“这是古董表。”我解释著:“一九三二年劳力士的王子表。这上面的刻度盘显示的是时和分,下面的刻度盘显示秒,主要是设计给诸如医生这类的专业人员使用,让他们在为病人测量脉搏的时候,很容易就看得清楚秒针的走动,所以又称作〝医怎表〞。”
“这么古旧的手表,还走得动吗?”她怀疑地问。
“非常准确。”我说:“古董表如果机件不良,就会减损它的价值了。”
罗小倩笑著问:“为什么要戴这样的手表,难道你需要常常为人把脉吗?”
“我不需要为人把脉。”我耸耸肩说:“我只是对搜集古董表有兴趣,又特别喜欢王子表,所以就将它戴在手上,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
罗小倩又问:“既然有王子表,那么一定有公主表啰?”
“不错!”我点头说:“的确有公主表,不过它的样式就很普通,并没有分成上下格体。”
罗小倩欣喜地说:“听你这么一说,我对古董表也产生了兴趣,希望有一天,能够参观赵大哥的收藏。”
有一天?哪里会有这么一天?
不待我回答,她已经将蕃茄汁喝完,站起身说:“我走了,你好好休息吧!”
“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我说。
“不用了。”她对我甜甜一笑,“我就住在附近,很快就到了。”
我付了账,送她出餐厅。
“赵大哥,谢谢你暗我一起吃饭。”她对我挥挥手,“祝你有个好梦,明天见!”说完随即跑开,不一会儿便消失在浓浓的夜色之中。
我微微一愣,明天见?我什么时候答应她明天再见?难道她忘了我已经拒绝了她吗?